3.1.1. 资金结算中心的定位
L 从组织机构设置上看,资金结算中心应该单独设置,和会计部门平行。
L 资金结算中心不应作为一个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利益主体。因为结算中心资金管理调度的经济效益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各分子公司的经营去实现,资金结算中心不同于集团公司下的财务公司运作模式,若资金结算中心以盈利为目的,则它的利益可能与公司整体利益相冲突,从而有悖于公司的总体经营目标。
L 资金结算中心集银行金融管理和企业资金管理于一身,通过“结算管理”和“信贷管理”做好企业资金的调剂工作。
3.1.2. 资金结算中心的应用模式
3.1.2.1. 松散型
特点:
L 集团公司与各分子公司按现状开户规则在外部银行分别开户,集团不作限制和约定。外分子公司外部账户可理解为结算中心为方便企业外部结算而设置的结算窗口,分子公司外部账户存款不为企业实际拥有,企业可支配结算中心规定的日控制金额,超额或大额资金流动需严格执行逐级审批制度。分子公司在日控制金额内的支配如出现透支结算中心视为分子公司贷款,计收本金、利息;
L 各分子公司在结算中心开设内部账户,初始余额与外部账户余额对应。资金结算中心集中严格掌控集团公司下属各分子公司的账户,通过建立账户档案集中管理;
L 分子公司所有交易均需实时反映到内部账户,内部账户余额为企业实际支配的货币资金;
L 分子公司间交易一律通过结算中心内部账户结转,反映为各自对应的内部账户作增减变化,但外部账户货币资金不作流通。外部结算按业务规则正常进行;
L 结算中心通过资金调拨令调拨下属分子公司外部账户余额,调剂各分子公司资金余缺;定期进行核算,进行内部利益调整。
应用前提:
L 从集团角度看,内部交易量远大于外部交易量;
L 集团公司结算中心对分子公司有强大的资金管理控制权,各分子公司管理水平较高,令行禁止;
L 集团公司及分子公司皆有较好的网络硬件环境,且支持工作流,支持集中管理、协同商务运作的管理软件作支撑,结算中心方能实时洞悉各分子公司运作,高效率地完成审批流,使分子公司的外部结算行为与其在结算中心的内部账户增减协同同步动作,进而保障资金调拨及时、正确、有效。
3.1.2.2. 紧密型(收支一条线)
特点:
L 集中开户,全集团只有一外部账号,各分子公司在结算中心开设内部账户;
L 分子公司外部结算统一通过集团外部账户进行,业务发生在结算中心内部账户同步增减处理;
L 分子公司间内部结算通过结算中心的内部账户进行划转;
L 建立严格的审批制度:对各分子公司提出的用款申请有两种管理方式:一是逐项审批制。对各项要款必须列明用途、数额、时间,经营者或其授权人批准后方可拨出;二是超权限审批制。超过分子公司经理审批权限的部分,必须经过经营者或其授权人批准。权限有三种表达方式:一是每笔现金支用的额度;一是一定时间(如日,月)现金支用的额度;一是超过现金流入量的现金支用。
L 由集团统一制定现金管理的规定,包括收入和支出的规定,结算中心根据这些规定监控各分子公司的现金缴纳与支用。
应用前提:
L 区域范围内应用(统收统支),如在全国范围内应用须有先进发达的银行结算系统。
L 集团公司及分子公司皆有较好的网络硬件环境,且有支持工作流,支持集中管理、协同商务运作的管理软件作支撑,结算中心方能实时洞悉各分子公司运作,高效率地完成审批流,使分子公司的外部结算行为与其在结算中心的内部账户增减协同同步动作。
3.1.2.3. 半松散型(收支两条线)
特点:
L 各分子公司都有自身的财务部门、有独立的帐号,进行独立核算,拥有现金的经营权和决策权。
L 为了减少因分散管理而导致的现金沉淀增加,提高现金的周转效率,节约资金成本,集团公司对各分子公司的资金集中控制。
L 实行收支两条线,收入户与支出户分开。
L 各分子公司不直接对外直接借款,由结算中心统一对外办理,实行统贷统还。
注:此种应用模式为本方案重点推介模型,从3.1.3开始将作详细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