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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TV为电视购物带来互动新体验

郝思嵘 肖冬娣 刘惠清 2008/02/25

  IPTV以独特的互动性和全面的视频展示,在应用拓展方面具备了丰富的想象空间。例如在购物方面,基于IPTV的电视购物逐渐兴起,成为未来主流的“足不出户”购物的最佳选择之一。

  足不出户的购物方式还有网络购物、电视购物等,他们和IPTV互动电视购物有什么不同呢?

  网络购物是指买卖双方之间依托互联网,按照一定的标准所进行的各类商贸活动,它将物流、资金流与信息流统一在一起,是贸易活动全过程的电子化、网络化和数字化。网络购物最早出现在1995年,其代表是由贝索斯创办的Amazon.com(亚马逊),它利用网络开展图书的零售活动,赢得了巨大成功,也让更多的人看到了网络这一虚拟市场的巨大潜力。来自信产部的一份调查表明,在目前所提供的电子商务应用中,网上购物占到71.06%的比例。尽管目前网上购物在我国得到了大多数网民的支持,但是也必须看到网上购物仍旧存在显著的不足。首先,网络购物缺乏有效的监管和完善的诚信机制辅助,这样带来的结果就是接近一半的网民表示,在网上购物的过程中曾经遇到过欺诈行为。目前中国几个较大的网络购物平台基本以C2C模式为主,网络店主和购买者一般都是个体,因此双方的诚信度就直接决定了网络交易能否成功。其次,网络购物的主要媒介是电脑,因此要求购物人具备相当的计算机操作能力和网络知识,这样就把一大部分不懂电脑知识的中老年人挡在了网络购物之外。另外,网络购物中,缺乏有效的付款安全保障、规范的物流配送等,这都成为网络购物发展的潜在障碍。

  电视购物是通过在电视节目中播放商品信息,用户通过电话或其他方式进行购买的另外一种电子购物类型。电视购物从1995年进入中国以来已经有10多年历史,目前已拥有相对固定的观众群体,并成为一部分人生活和消费的习惯,例如上海的东方CJ购物频道自从2004年开播以来,在电视购物上已取得2.5亿元的销售额。但是,电视购物仍旧存在显著的缺陷,包括:覆盖范围受限,例如上海东方CJ家庭购物只能覆盖上海;商业模式单一,目前以电话订购、上门送货付费的方式为主;频道和时段受限,每个商品只能在规定时段、规定频道播放,用户无法自由选择时间和商品,一旦错过了时间段,就只能等到后续的重播,大大限制了用户选购的自由度。

  由此可以看出,网络购物的优势在于产品种类丰富、价格便宜等,但最大的不足在于拥有的受众覆盖面有限,且存在支付安全问题;电视购物的优势在于覆盖受众广,商品信息可靠性高,但最大不足是时间和产品受限。

 反观IPTV,随着全球3C融合步伐的加快,电视与通信两大产业呈现出前所未有的融合趋势,而IPTV正是这种潮流趋势下的产物。它的业务特性是给用户提供一种全新的“交互式”新媒体体验,融合“TV”与“PC”文化,既有TV简便性又有PC的互动性。因此基于IPTV平台的电视购物既结合了电视容易操作、观看效果好的特性,又结合了PC互动交互和海量信息、随时观看的特性,用户根据自己的时间可直接通过遥控器在电视机上自由选择、订购商品,并由物流送货上门。同时融合电子支付等手段构建出这种全新的IPTV电子商务立体网络。相关的IPTV用户市场调研表明,有20%左右的用户希望在IPTV上开展购物功能,这说明IPTV电视互动购物在未宣传情况下已有显著的需求。另外,IPTV不仅可实现企业与个人(BtoC)的互动交易,还可以开展类似淘宝、易趣等模式的个人与个人(CtoC)的互动交易。只需轻点遥控器,用户既可徜徉在拥有丰富的商品海里,又可以通过影音全面展示商品,同时还可以通过遥控器控制视频电话、短消息等IPTV互动功能,使商家与用户实现方便的实时交互。

  简单地说,IPTV电视互动购物与传统网上购物和电视购物最大的不同之处在于“互动”。IPTV电视互动购物是包含了观看互动、购买互动、沟通互动的三维互动平台。如果把IPTV电视互动购物比喻成“电视超市”的话,那么IPTV电视购物运营模式也类似于超市的运营模式,即由供货商将产品信息供应给网上商家或直接提供给运营商,由商家或运营商将信息利用IPTV平台发布给用户;用户在浏览并选择购买、支付相关产品价款的时候,用户的相关个人信息和付款信息通过电信运营商认证中心确认后,传送给银行;银行将用户款项划给电信运营商,电信运营商与商家确认后,将商品邮寄或送货上门给用户。这就和普通的超市购物体验很相像,用户会发现,和普通超市唯一的区别就是商品是通过配送方式送到家,而不是用户自己带回家。而且,IPTV电视购物还可以通过设置购买安全期等方式,在用户收到货并确认无误后,才将货款划拨给商家或供货商,给用户带来安全购物体验。

  由此可以看出,IPTV电视互动购物的特点,使得这个由商品供应商、IPTV运营商、银行、物流、用户组成的产业链中,每个环节都能分享到自己的利益。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IPTV电视互动购物的运营要以IPTV平台为核心,因此运营商成为IPTV电视互动购物价值链中的核心环节,负责发展用户、面向用户提供服务,是最终价值的创造者。随着IPTV电视购物的逐渐成熟,运营商在扩展宽带应用的同时,能够形成良好的盈利模式,盈利点包括对商家收取商品交易佣金、交易手续费,通过在线支付与银行对相关交易手续费进行分成等。从中国现行IPTV业务来看,运营商目前主要由电信运营商担任,这就要求电信运营商加强网络平台、安全性建设,并要与银行、商家保持紧密合作,并加强对合作伙伴的管理。在业务开展时,要梳理各环节之间的关系,明确各环节之间的分成,才能做到各环节的收益最大化。

  随着IPTV这种结合TV与PC两种优势的购物方式的出现及逐步成熟,有专家预言,大规模的互动式电视购物,将掀起继百货店、大卖场之后的第三次购物模式的革新。目前全球有不少IPTV运营商开始进行尝试,例如台湾中华电信的IPTV已经开始部署电视互动购物,并成为主要盈利点之一。虽然IPTV电视互动购物在商用过程中还存在互动技术实现、法律法规完善等实际运营问题,但IPTV电视化为商家和用户提供了网络、电视、平面三位合一的立体销售推广媒体平台,为用户提供了时尚的数字家庭电视互动购物体验,由互动带来的各种业务特性使得IPTV电视购物业务具备成为新一代电子商务领航者的潜力和优势。相信随着IPTV业务的规模应用,IPTV电视互动购物会像美酒佳酿一样,散发出无穷魅力和迷人诱惑,在为用户提供全新的购物体验的同时,也能够为产业各方带来多赢,并最终成为促进电信运营商转型的重要驱动力。

中国信息产业网-人民邮电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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