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技术 > 技术文摘 > 有效部署VoIP

有效部署VoIP

2005-01-28 00:00:00   作者:   来源:   评论:0 点击:720




  1. 节省费用;



  2.   对决定向IP语音通信迁移的企业来说,选择何种方式向IP语音通信迁移,以及如何有效地进行部署,是非常大的挑战。对此,一些有效的建议是:
    1. 选择合理的迁移方式。企业现有的通信系统差异很大,需求和也不相同,因此,建议企业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最合适的路径。可以选择全IP网络方案,也可以选择那种整合了IP技术和传统语音技术的混合型方案,这样,就可以从现存的通信系统获取价值,有效保护已有投资。


    2. 协作。技术部门之间协同工作,预见可能出现的问题,并及时解决问题。这种协同要贯穿系统部署的整个过程中。

    3.   
    4. 评估。对网络的评估,可以让企业充分了解网络系统现状,以及要通过哪些努力才能将IP语音通信变为现实。评估可能包括这些方面:丢包率、延迟、抖动、可用性、QoS、服务等级协议(SLA)等。


    5. 共识。不同用户对QoS的理解也不相同。为了实现最优的结果,各方需要达成共识,即我们究竟要实现什么样的性能,达到什么样的目标。在实施之前就要确定QoS策略,而不是在实施之后再确定。


    6. 未雨绸缪,提高安全性。IP语音通信实现安全的根本是设计,而不是实施。融合网络可能带来新的不安全因素,这些因素在系统设计时要充分考虑到。


    7. 备份。融合语音系统对传输质量的要求很高,一个在过去只不过让电子邮件发送变慢的问题,现在可能会使语音应用瘫痪。因此,企业需要从一开始就非常重视可靠性和可用性,这时备份和冗余设计就显得更为重要。
      争论仍将继续,但无论如何,IP语音通信表现出的强大优势和发展潜力是任何一方都不能否认的,其应用和普及也已经成为不可逆转的大潮流。关键的因素是如何平衡各方利益,为IP语音通信的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链接:全球IP语音通信管制动向

      尽管IP语音通信表现出了强劲发展的势头,但不可否认的是,另一个非技术性的掣肘仍然存在——迄今为止,全球范围内尚没有任何国家和地区制定出完善、全面的管制规则。相关利益各方针对VoIP业务属性、号码分配原则以及服务商的义务等仍在争辩中。

      美国: 将VoIP初步定义为“基本通信服务以外”的信息类服务,不在FCC(联邦通信委员会)及州政府的管制范围内。这种宽松的管理政策是美国VoIP业务在短时间内呈现强大冲击力的关键。当然,对于一些敏感性问题,FCC称将在今年2月举行的“IP服务会议”上做进一步讨论和确认。

      日本:1997年开放IP电话业务,并于2001年6月成立“IP网络技术研究会”,将VoIP管制纳入现有管理体系中,全力支持其发展。据了解,日本目前正在制定一项从2005年开始的5年规划,准备投入100亿日元鼓励NTT等大服务商改善相关技术,旨在实现固话的全IP化。

      英国:尽管欧盟制定了更严格的管制措施,但英国从一开始就将对VoIP的管制纳入现有管理体系中,并在去年9月由掌管英国通信监管大权的Ofcom宣布了VoIP业务的服务规则。

      新加坡:去年9月22日,新加坡开始向公众征询意见,以在2005年能够建立起针对VoIP业务的新的管制架构。

    计算机世界网(www.ccw.com.cn)

相关阅读:

分享到:   收藏

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