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上文的分析,表1列出了我国IPTV产业五种主要商业模式的基本情况,以供读者对比。
表1:IPTV五种商业模式基本情况对比
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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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备商 | 职责分工 | |
杭州模式 | 借助“数字电视”名义 | 杭州华数传媒、杭州网通 | 华为思华 | 包括内容提供、内容集成、网络传送等所有工作均由华数传媒独立承担 |
哈尔滨模式 | 百视通 | 哈尔滨网通,上海文广 | UT斯
| 上海文广负责运营牌照、内容集成、运营平台、机顶盒设备,同时负责协调和驻地广电、工商、公安等的关系;哈尔滨网通负责网络的建设和维护、收费渠道、用户的管理等;双方共同负责新业务开发、市场营销和拓展 |
河南模式 | 借助“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项目 | 河南网通、威科姆河南广电 | 威科姆
| 河南网通负责网络资源、网络改造和系统设备提供,威科姆提供系统方案和机顶盒终端,威科姆与河南广电成立了合资公司负责提供内容 |
上海模式 | 百视通 | 上海电信、上海文广 | 西门子 | 上海文广全面负责IPTV业务内容集成、电子节目指南制作与设计、版权管理、用户管理等,使IPTV业务的内容及播控环节得到有效管理;上海电信主要负责IPTV内容的传输和后台管理系统 |
江苏模式 | 网络视讯 | 江苏电信、新华社, | 中兴 | 图文音像资源等内容由新华社、上海文广提供,网络建设和维护、收费渠道、用户的管理等由江苏电信负责 |
IPTV业务在我国虽然有着广阔的发展空间,但有效的IPTV商业模式还有待在实践中进一步探索。就目前的发展情况看,这五种模式和成熟的IPTV商业模式相比都还有一段距离,但在各地开展的富有建设性和开创性的尝试则为未来IPTV商业模式的成熟与成功确立了方向,同时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可以预见,IPTV业务在中国必将不断走向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