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电信运营逐步成国际电信流行趋势

2001/09/14 李广宇/文

  近年来,随着电信市场的逐渐开放和竞争格局的形成,电信虚拟运营作为电信服务的“外包”形式终于浮出了水面。据IDC、JP摩根和安永的统计数据显示,全球范围语音业务收入正以1%的速度缓慢下降,数据收入业务虽然尚以18%的年增长缓慢攀升,但增长趋势明显放缓,而服务业收入却以68%的增长率急剧上升。

  有专家指出,当前虚拟电信运营正逐步成为国际电信行业流行的趋势。在香港与国外一些地区,虚拟运营商已经大量出现。香港最近提出的3G方案明确提出不管谁中标3G,都要拿出带宽资源的30%提供给虚拟运营商,让虚拟运营商来参与。鸿联九五的董事长李庆朴更是大胆预言:“三五年内,电信增值市场将全面开花,虚拟电信运营将成为继网络之后的另一热潮。”

  时势催生电信虚拟运营

  当前,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用户对通信消费的要求越来越高。电信的发展虽然很快,但是用户的需求比电信的发展更快。因此,要解决这个服务问题,就需要有更加专业的公司来做。虚拟电信运营商的出现就体现了这种专业化。实际上,虚拟电信运营商就是从电信网络商处买业务,然后将业务细化、个性化,将服务升级,再贴上自己的商标提供给消费者。虚拟电信运营商不拥有电信网络和频率资源,但可以通过与主体电信运营企业进行合作,利用他们的基础网络设施,通过业务代理和分销等方式向用户提供各种电信服务。

  深圳润迅通信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总经理陈群告诉记者,当前国家政策环境已经为国内虚拟运营商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去年9月20日,朱 基总理签署了《电信管理条例》。在《条例》中很明确地把电信业务分成基础电信业务和增值电信业务。基础电信业务现在很严格地实行发牌制度。不过,在基础电信业务里有一条,就是第九条——转售的基础电信业务。在这个基础上,我们就可以在目前还没有许可证的情况下,依托这些运营商和网络商进行分销和转售的业务。所以,虚拟电信运营商从电信法的角度来说有了依据。

  目前,从国内电信业市场竞争环境看,我国电信业已基本形成了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中国移动、中国网通等7家基础电信运营商竞争的格局。在加入WTO后国外电信企业竞争的压力和目前国内竞争日趋激烈的情况下,各大运营企业都在努力提高各自的核心竞争力。要提高核心竞争力,运营商势必要将精力集中在自己的主业——网络上。然而,销售、售后服务等环节同样是网络运营商抢占市场份额的关键因素。一个人的精力是有限的,一个企业同样如此。因此,网络运营商将某些环节如销售、服务交给一些拥有良好品牌和信誉、有丰富市场经验、有完善的市场销售体系的虚拟运营商来运营,不失为提高企业竞争力的策略。

  电信虚拟运营前景广阔

  从我国的基本国情来看,我国地域辽阔,经济发展不平衡,东部地区与西部地区、城市与农村对电信服务的要求有很大差异,即便是同一地区,用户的层次也具有多样性,因而用户的需求也是多种多样的。如何能最大限度地满足用户的需求,为用户提供个性化的业务和增值服务,这对每个电信运营商,特别是新兴电信网络运营商来说,是一个巨大的挑战。因此,在自己不熟悉的市场、不能有效覆盖的地区,通过与虚拟运营商合作,可以达到拓展市场的目的。

  对于电信运营商而言,在开放竞争的电信市场中,一个电信网络运营商要想贯穿整个链条,并将每一个环节都做得很好是不可能的,也是不现实的。企业为了取得竞争中的最大优势,就会仅保留企业中最关键的功能,而将其它的功能虚拟化,这样就形成了与传统组织结构相对应的一个“虚化”的运行机制,从而更有效地配置社会资源,发挥网络运营商的优势。因此,虚拟电信运营商的出现,将会使国内电信服务业市场发生较大的变化,并可能使整个电信产业链的价值几倍甚至几十倍的膨胀,从而从根本上改变了电信运营商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对于虚拟运营商而言,利益也是明显的。他们不必建网不必投资不必培训运维队伍,节约了投资和时间,可以迅速推出服务占领市场。一句话,在当前形势下,虚拟运营商与网络提供商之间的合作毫无疑问是一种“双赢”局面。

  福建省电信公司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道出了与类似润迅公司这样虚拟运营商合作的初衷。这位负责人说,首先,在当前我国电信业多元化竞争的形势下,任何一个运营商,只有专注于企业擅长的部分,将不擅长的部分交给合作伙伴,才能最终提高运营商自身的竞争力,降低开发成本和运营风险。其次,当前用户的需求层次是多样性的,我们不可能完全覆盖所有层次的用户,如果自己去开拓每一个用户市场必将导致成本过高。与其自己费力不讨好,不如与熟悉用户市场的企业合作。最后,作为像我们这样的传统电信运营商,强项在于网络的运维和管理。在市场飞速变化的今天,传统电信运营商在市场开发方面已显示出一些不足。而虚拟运营商的出现,正可以弥补电信运营商在市场开发方面的不足,因为他们拥有丰富的市场运作经验、广阔的基础用户队伍以及多种多样的个性化服务提供手段。另外,用户对电信服务不断增长的需求,也要求有一个居于网络运行者和最终用户之间的服务提供者,这正是虚拟运营商扮演的角色。居于中间位置的虚拟运营商能够快速地了解用户需求,同时快速地掌握电信运营商可提供的业务元素,从而能够通过组合与业务捆绑,为用户提供丰富多彩,乃至是针对某类甚至某个用户的个性化电信服务。

  实际上,今年以来,电信虚拟运营商已经在国内悄然发展起来,并有愈演愈烈之势。3月,以寻呼起家的深圳润迅,正式宣布将自己的企业定位为虚拟网络营运商;4月,已取得ISP经营资格的联想在拆分后,也将业务触角伸向电信增值业务;8月初,通广-北电和鸿联九五正式签定战略合作协议书,共同构筑中国第一个“虚拟电信平台”。

  可以预见,如果政策问题进一步得到妥善解决,虚拟网络运营商将很快改变今天的电信服务提供模式。

http://www.sina.com.cn 2001年09月07日 07:35 通信信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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