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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进高调回应英特尔诉讼 称纯粹是打击对手

2005/01/27

  东进高调回应英特尔诉讼

  当“侵权”、“最大标的知识产权纠纷案”、“查封”等字眼,不断地出现在英特尔与东进之间的“计算机著作权纠纷案”中,东进通讯董事长李如江终于在沉默后约见媒体,对英特尔的诉讼表达了自己的看法。——编者

  昨天下午,深圳东进通讯公司会议室。英特尔与东进之间的“计算机著作权纠纷案”主角之一、东进通讯董事长李如江出现在深圳各媒体的记者面前,沉稳、健谈。

  “本来暂时不想对案件作任何评论,这两天100多个记者要来采访,都被我们谢绝了。但现在看来,不说话不行了。杀伤力太大了。”李如江说。

  “‘头文件’不是一个执行代码”

  根据英特尔的指控,“头文件”的作用在于对整套软件编程必须使用的函数、参数进行编排和定义。不过,东进方面却另有说法。

  “英特尔指东进产品在使用中非法复制、发行其‘头文件’,实际上是禁止东进的软件产品在技术上与英特尔的软件兼容。那么,这个‘头文件’到底是怎么回事呢?”李如江吩咐员工,叫来公司主管开发的副总经理贺建楠。

  贺在小黑板上画了一幅“软件代码量分布示意图”说:“‘头文件’就在最上面的应用软件一层,其代码量占总量的比例不过1%。”

  李如江拿出几张打印出来的英特尔“头文件”、接过话茬说:“1%的代码分布,你说这知识产权的含金量能有多高?其实这几天我们研究过,‘头文件’根本不是一个执行代码,而且在英特尔SR5.1.1软件中只占极小一部分。它更像一个计算机文档。”

  坐在一旁的国家863专家李智渊教授、深圳软件行业协会理事长邓爱国浏览了一下“头文件”,说:“相当于一份说明书。”

  李如江表示,东进的通讯板卡及配套的NADK软件,与英特尔的通讯板卡及配套的SR5.1.1软件完全不同,都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对此,英特尔也并未指控。据他透露,就在昨天,东进语音通信系列产品开发平台软件(NADKV1.70)还获得中国软件协会“2004年度中国优秀软件产品”称号。可见,这次诉讼并不是指控东进产品本身存在任何侵权行为,而是双方产品的兼容问题。因此,李如江认为,此案的核心问题是“头文件”到底受不受保护?即使受保护,范围又有多大?

  就这么一个“头文件”,就索赔796万美元,李如江觉得不可思议。

  “许可协议不能限制东进产品的应用”

  “英特尔为什么起诉东进?我也不知道答案。就在2003年,就在这间会议室,英特尔的两位代表还做客东进,对软件著作权问题只字未提。而且,我们的产品面市多年,在起诉之前的这么长时间,英特尔从未与我们就此沟通过。真的搞不懂。”

  李如江向记者出示了英特尔提供的“三大证据”:一是一份市场宣传资料,二是英特尔的软件许可协议,三是美国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李如江认为,这些证据根本不能证明东进公司有复制、发行“头文件”,及教唆、帮助用户非法获取“头文件”的行为,而且东进也从未采取过这些行为。其自行研发的NADK软件也不包含“头文件”。但在技术层面,NADK可以兼容英特尔SR5.1.1中的应用程序接口(API)及其中的“头文件”。这样,原来使用英特尔通讯板卡的用户如果改用东进公司的DN语音卡,就可以在基本不变源代码的基础上,对原来的板卡应用程序进行重新编译链接,然后移植到东进产品上继续使用。这便是两者产品的兼容问题。

  李如江说:“我们的产品没有任何‘头文件’的影子,根本不存在侵权,只不过与英特尔的产品兼容罢了。它一纸许可协议,就能限制东进产品的应用?从市场开放和公平竞争的角度来说,兼容更能考虑到用户和公众的利益,符合公平竞争的原则。再说,即使用户这么做了(将原来的板卡应用程序加以编译后移植到东进产品上使用),英特尔起诉的也不应该是东进啊。”

  “短期杀伤力大,长期未必是坏事”

  据李如江介绍,这几天铺天盖地的报道出来后,东进公司和他本人面临各方巨大的压力,这也是他召集本地记者访谈的主要原因。他说,在知识产权纠纷中,被告方往往遭受巨大的品牌和形象损失,不管是否构成侵权。

  “什么‘侵权’啊、‘最大标的知识产权纠纷案’啦、‘查封’啦,这些字眼最能夺人眼球。人们对报道中的来龙去脉没怎么关注,就盯住了这几个字。再一联想,哦?东进不就完了?”李如江告诉记者,这两天不断有各方面的人打电话来表示担忧,更有银行、税务、证券监管部门“过问”。无形之中,给东进公司造成一种很不利于发展的紧张气氛。

  李如江强调,深圳中院是以“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来立案的,而不是有媒体报道的“侵权案”。在法律上,遣词稍有差别,法律意义就相差甚远。

  “我对员工们说,怕什么?他告他的,我做我的,一边积极应诉,一边积极生产经营。这次案件中的所谓‘查封’,只是一种证据保全,不是贴封条、冻结账户这样的财产保全。我们也可像英特尔一样交纳10万元的担保费用,向法院申请对英特尔进行证据保全啊。”

  话虽这样说,李如江还是表露出忧虑。他说,长期以来人们有一种“有罪推定”的观念,似乎只要成为被告就有问题。要不,银行、税务、证券监管部门怎会马上“过问”呢。所以,短期看此案对东进的杀伤力很大。“但从长远看,这未必是坏事。思科告华为之前,华为在美国一共才卖出多少路由器?但自从这桩官司后,华为在美国名声大振,路由器占领了美国1/3的市场。英特尔起诉东进,说不定也是给我们做了一个大广告。”

  李如江表示:英特尔此次纯属打压竞争对手的一种市场策略,东进将奉陪到底;法院将会做出公正判决。

  市软件行业协会理事长邓爱国则公开表示,软件协会将全力支持东进打赢这场官司,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

新浪科技(tech.sina.com.cn)—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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