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英特尔诉讼证据鉴定将出炉 东进上市暂搁浅

2006/02/28

  一年前在业内闹得沸沸扬扬的英特尔诉东进侵权案上周有了最新进展。

  记者昨日从深圳东进公司获悉,深圳市法院已改变“使用第三方鉴定机构”做法,关于此案的证据鉴定工作已经于上周在京正式展开,近期会有正式结果出台。与此同时,由于官司进入旷日持久阶段,东进公司原本希望上市的计划只能暂时搁浅。

  据悉,专家鉴定组提供的最终调查结果,将对本案的最终判决起到决定性作用。在此之前,受理此案的深圳法院曾要求英特尔与东进双方背靠背各自提交三个第三方证据鉴定机构,如果双方提交的机构有重合,则确定为鉴定机构。如果无重合,则由法院指定鉴定机构。但东进公司发言人昨日对记者表示,此事出现了变化,深圳法院决定不再寻找第三方鉴定机构,目前已经到北京组织权威的鉴定人员组成了专家小组对双方提交的证据进行比较鉴定。

  由于此案涉及专利问题,因此在进入审理阶段后,对于侵权证据的鉴定就成为了外界关注此案的焦点之一。英特尔公司发言人昨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还在审理过程中的案件不发表任何评论,“我们担心此时的评论会对案件的客观性有影响,案件本身是什么结果应该让法律审判。”

  记者同时获悉,由于证监会规定企业上市前必须没有任何法律纠纷,因此英特尔去年突然提出的诉讼,也使东进公司原本的上市计划暂时遭遇搁浅,东进公司市场总监张素真之前在接受采访时承认,“英特尔在此时状告我们,肯定会对我们的IPO造成损失,也肯定将拖延我们的上市进程。”

  官司背景

  2005年初,英特尔公司称深圳东进公司研发的DN系列语音卡侵犯了其产品SR5.1.1软件中的“Intel头文件”这一知识产权,并诉其帮助和教唆用户非法取得或违反该文件的许可协议,也对双方产品存在的兼容性问题提出了质疑,将东进公司告上法庭,提出停止侵权并赔偿796万美元(合6578万人民币)。此案随后在深圳市中院展开庭审。

  但2005年3月,东进公司在京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交对英特尔公司的起诉状,诉讼请求主要有两点:一、请求确认《英特尔软件许可协议》中关于软件许可使用条件的限制性格式条款构成非法垄断技术、妨碍技术进步;二、请求确认《英特尔软件许可协议》中关于软件许可使用条件的限制性格式条款以及免除被告法定产品质量责任的格式条款无效。东进对英特尔的诉讼又使这宗有着“2005年知识产权第一案”的案件从此变为两宗互相诉讼的案件,同时也使英特尔面临首次在华被诉讼的局面。

新京报


相关频道:           新闻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