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们进一步设想,如果所有用户都有内容产生能力,而且能以自己的作品带来收入,市场将会进一步繁荣。微软公司在向西方的电信运营商鼓吹这样一个观点:软件即服务(Software as Service),即,运营商将一些复杂软件安装在网络上,用户上网就可以使用,并且按使用收费,这正是MMS的新业务模式所需要的。运营商可以把一些处理多媒体内容的软件安装到网络上,并简化其功能操作,同时提供庞大的素材库,帮客户生产定制的内容,网站自然也可以收取一定费用。这样,普通用户可以通过上网就可以完成简单多媒体内容的产生,得到自己想要的MMS内容。如果用户的创意独特,内容又愿意公开的话,他还可以成为业余的内容提供者,根据其他用户的使用情况,获得一定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