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价值链演变促使运营商向服务商转型
2002/07/10
运营商核心竞争力越发依赖服务竞争优势
记者:目前,有种种迹象表明中国电信正在向服务商转型。一方面,电信进行简单的设备运营已没有利润,而网络技术的发达将使其在竞争压力下向服务商转型;另一方面,在信息化的社会需求下,用户需要一揽子解决方案,需要一站式综合化服务。电信已不能再用其原来的经营模式,必须掌握先机向信息服务转型。对此,您怎么看?
北京邮电大学教授杜振华:重组后的中国电信运营市场虽然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但电信运营商主要为社会提供信息传递通道及传递信息的功能不会发生根本性的变革。因为电信是通过有线电、无线电、光波或其他电磁系统对符号、信号、文字、图像、声音或其他任何性质的信息的发射、传输或接收。而信息社会的到来,使信息呈爆炸方式增长,信息成为最重要的生产要素之一,因此,社会对信息的搜寻及相应的信息传输需求也会变得越来越庞大和重要,而这正是电信业所具有的主要功能以及发展的潜在市场。
在电信市场发展初期,由于电信自身的特点以及高度的垄断性、高额的电话初装费和入网费,使电信运营商关注的是用户规模的增长,追求的是市场份额的扩大。网络资源一度成为电信运营商的核心竞争力,并由此构成了电信市场竞争格局。因为用户的增加和市场份额的扩大,就意味着收入和效益的增加。但随着电信的改革与开放以及电话初装费和入网费的取消,电信用户数量急剧增长,电信运营商开始面临用户规模增长和用户效益下降的矛盾,大量低端用户的进入,迫使网络规模同步或者超前增长,而低端用户对网络的贡献度相对较低,降低了整个网络的运营效益。
电信业务价值链的演变,使运营商的核心竞争力越来越依赖其服务竞争优势上来,电信竞争也逐步由网络资源转移到差异化的服务竞争上来。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电信业务需求模式正在发生深刻的变化,即从以往人与人的语音通信到语音通信和人与计算机的数据通信并存。这一切促使电信运营商之间,以及电信运营商与虚拟运营商、增值服务商、内容提供商以及厂商之间加强合作,在平等接入和互联互通的基础上,尽快形成自身的具有差异化优势的核心竞争力。共同刺激用户需求,促进业务增长。
电信运营商将推出更多个性化的业务
记者:电信运营商将如何向服务提供商转型?在网络建设、业务整合、营销模式上应作何转变?
杜振华:重组整合后的中国电信领域,已形成中国电信、中国网通、中移动、联通、卫通和铁通等六家基础电信企业和4000多家增值电信、无线寻呼企业相互竞争的市场格局。这使得基于网络基础层面的竞争加剧,而在面向代理商、零售商和直接用户层面上的业务竞争也更加激烈。
由此决定了运营商将自身分解为不同的更具针对性的业务单元,来迎接专业化竞争对手的挑战,使各个环节一目了然,从而摆脱危机的良好开端。通过业务整合,运营商将根据市场特点、用户需求、自身能力,选择自己的角色,并确定在价值链的哪些环节上实行进攻、进行防守、或有计划地撤退,以适应新的竞争环境。我国电信运营商面对的是低端用户市场,而随着宽带网的普及,用户要求电信运营商提供的是语音、图像、数据合一的电信服务商品。电信运营企业的核心资源会逐步由电信网络基础设施向信息基础设施扩展,以获取增值利润空间。也就是说,未来电信运营商争夺市场最重要的手段是增加网络上信息的流量,以争夺用户资源,这就迫使所有的电信运营商要为用户提供品种繁多的增值电信服务。目前,在美国,通信业务里已经有80%是数据业务,只有20%是话音业务。在网络建设上,各电信运营商将更多地采用各运营商之间的互联互通来放大自身的网络规模。
增值服务商与运营商形成产业链共同发展
记者:在新的产业链出现的情况下,增值服务商与运营商能否形成捆绑?增值服务商与运营商的合作能否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并促进良性发展?
杜振华:一般认为,在开放和竞争的市场条件下,依据电信业的产业链,其市场大致可分为四级,主要包括:拥有基础骨干网和基础接入网的骨干运营商所属的一级市场;与各骨干运营商互联互通,有实力的骨干虚拟运营商组成的二级市场;作为渠道分销代理的业务分销型虚拟运营商组成的三级市场;各种信息服务商所组成的四级市场。
与之相应,电信业目前存在着三个界限分明的环节:基础电信运营层;网络或业务批发层,它们通过购买或租用上一层供应商的网络设施,并进行补充性投资或提供基础软件,以形成自己的网络或增值网络来开展业务;零售分销层,主要集中于客户服务。基础骨干网资源和基础接入网资源由于竞争而趋于开放化和廉价化,电信市场的竞争也将从资源的竞争转向业务和渠道的竞争。而竞争的焦点就在于业务平台的开放性、先进性和灵活性等方面。
随着我国电信管制政策的放宽,网元出租、转售业务、ISP批发、虚拟ISP等多种新业务逐渐开放,基础电信运营商在进行全业务销售中,依靠自身力量已难以实现市场销售目标。为此,代理商、零售商,以及转售商、虚拟运营商等正填补着基础运营商与用户之间的缺口,从而导致基础运营商市场行为发生重大变化。即一方面仍延续着电信运营商与最终用户相衔接的市场格局,另一方面则通过增值服务商与电信运营商之间的合作,形成一个紧密衔接的产业链。
基础电信运营商通过与增值服务商的合作,刺激基础电信业务提供者和增值服务商向多元化和创新化发展,使更多企业进入电信市场,使电信用户尽早享受以成本为基础价格的电信服务;提高现有电信网络设施的利用率,盘活存量,避免不必要的重复建设和重复投资;突破基于设施的经营许可证的限制,在业务市场上,尽快形成全面、充分、有效的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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