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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保监局重拳整治“电销扰民” 限定呼出时间和次数

2011/05/18

  针对大众反映强烈的“电销扰民”等侵害保险消费者利益的行为,近日,深圳保监局下发了两则通知,采取重拳整治“电销扰民”,并就车险市场上保险公司的非理性竞争等问题进行综合治理,并表示这一次是“出重拳、动真格”。

  限定呼出时间和次数

  相信不少人都有接到过车险电话销售的经验。近年来,保险公司电话销售方式不断普及,不仅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的投保方式,也促进了保险公司管理集约化,促进了保险市场的发展。但与此同时,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如“电销扰民”现象,滥用广告进行误导性宣传,给予投保人合同约定以外的礼品或其他利益进行不正当竞争等。

  为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近日市保监局在《关于进一步规范车险电销专用产品销售行为的通知》中,明确了要进一步加大对车险电话销售的监管力度。在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产保险公司电话营销专业产品管理的通知》(保监发〔2010〕94号)有关原则性规定的基础上,结合深圳实际,在全国率先对电话销售保险的呼出范围、呼出时间次数等作出明确规定,以解决“电销扰民”等问题。

  针对市场上的一些不正当竞争行为,市保监局还将规范电销产品赠送礼品和增值服务的行为,督促保险公司切实履行服务承诺。另外,深圳还将建立电销宣传资料备案制度,加强对误导性宣传等行为的事前监督,最大限度地减少误导宣传问题。

  保单率先载明中介信息

  目前在深圳车险销售中出现的一些违规现象,主要表现为虚挂中介、虚列营业费用、采用违规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等,这些行为扰乱了市场秩序,引起了保险消费者投诉,损害了保险行业形象。为解决这些问题,市保监局进行了调研后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车险市场秩序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要求进一步提高中介信息的透明度。

  中国保监会为提高车险经营的透明度,曾经建立了承保理赔信息自主查询制度,但是由于未涵盖中介的相关信息,对于保险代理机构信息公开缺乏制度保证,导致部分公司有空子可钻,违规虚构中介业务套取费用等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

  针对上述情况,市保监局在保监会承保理赔信息自主查询制度的基础上,在全国率先提出建立“代理信息保单载明制度”,形成有效的消费者和社会监督机制。

  今年3月1日实施的商业车险费率浮动机制,将理赔记录及交通违法行为“双挂钩”,实施近2个多月来取得了良好效果,多数有着良好理赔记录的保险消费者享受到了更多优惠。为了提升广大车主的安全驾驶和交通守法意识,减少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维护道路的安全畅通,深圳保监局还设计了《深圳保监局给车险被保险人的温馨提示》,要求保险公司在承保理赔时对客户进行发放,进一步加强深圳商业车险费率浮动机制的宣传工作。

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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