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骚扰电话整治进入“深水区”,须给予用户充分的知情权

2018-09-06 16:12:58   作者:   来源:   评论:0 点击:


  工信部、最高法、最高检等十三部门联合印发《综合整治骚扰电话专项行动方案》,自2018年7月起开展专项行动,为期一年半,重点整治商业营销类、恶意骚扰类和违法犯罪类骚扰电话。
  毋庸置疑,整治骚扰电话并不容易,也难以一蹴而就。仍有许多问题有待解决,其中,如何界定是营销还是骚扰电话是难点之一。
  《方案》中提到,开展商业营销外呼的,应当征得用户同意,建立用户白名单并留存相关依据资料,规范外呼时段、行为等,不得对用户正常生活造成影响。用户明确表示拒绝后,不得继续向其发起呼叫。可以说,经消费者同意的为电话推销,未经同意的都算是骚扰。
  那么哪些商业营销行为将被规范?
  《方案》明确提出,对金融类电话营销,售房租房电话营销,医疗机构、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电话营销,人力资源服务、旅游等行业的电话营销,这四大重点行业商业营销行为进行规范。
  1.严格规范金融类电话营销行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依职责分工,加强对金融机构和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严格规范贷款、理财、信用卡、股票、基金、债券、保险等业务的电话营销行为,督促金融机构对其委托的第三方机构的电话营销行为加强管理。
  2.严格规范售房租房电话营销行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牵头,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中介机构备案制度,严格规范电话营销行为。
  3.严格规范医疗机构、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电话营销行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依职责分工负责,加强医疗机构和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依法执业(经营)监管,特别是加强对涉嫌违法违规开展电话营销的医疗机构、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管,规范母婴保健、医疗美容等医疗行为以及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打击无证行医、非法医疗美容和违法违规生产经营保健食品。
  4.规范人力资源服务、旅游等行业的电话营销行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文化和旅游部等依职责分工负责,加强对人力资源服务、旅游等行业、企业和从业人员的事中事后监管,配合相关部门健全完善商业信息发布管理制度,严格规范电话营销行为
  电信企业不能置身事外
  首先,《方案》明确要求,“谁接入谁负责”,基础电信企业严格语音线路和“95”“96”“400”等码号资源的用户资质审查,规范资源使用。
  还要定期排查语音中继、互联网专线接入,杜绝违规使用线路资源的行为,严禁为非法经营、超范围经营提供线路资源和业务接入。
  另外,要加强电话用户合同约束,对拨打骚扰电话的用户,应依据协议约定进行处置和违约责任追究,涉及违法违规的,要及时报相关主管部门。
  各互联网企业要全面清理网上“呼死你”等骚扰软件和设备信息,切断相关软硬件推广、销售和使用渠道。
  在技术层面,需要强化主叫号码鉴权和通话溯源、提升骚扰电话拦截能力、增强骚扰电话提醒和预警能力、增强骚扰电话综合管控能力。
  这么一来,对码号拥有者、使用者提出了更高要求,未来营销电话要怎么打?
  首先,要保证业务规范,符合行业要求,严格限定外呼时段;其次,通过技术手段进行号码鉴权,让号码端企业信息真正做到公开透明,给予用户充分的知情权、选择权,用户明确表示拒绝后,不得继续向其发起呼叫。
  当前,骚扰电话治理工作已逐步进入“深水区”,单纯依靠管控通信渠道的做法难以取得进一步的明显成效,源头治理亟待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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