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标讯 >

南安市第一幼儿园监控设备招标

2012-09-06 15:24:14   作者:   来源:中国安防行业网   评论:0  点击:


  受南安市第一幼儿园委托,泉州市务实采购有限责任公司对其所需的监控设备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采购编号:QZWS2012058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名称:监控设备及服务采购

  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 投标人应具有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投标产品、服务应符合国家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3.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施工三级以上(含)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三级以上(含)安防工程施工资质。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10.2。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2年9月5日至2012年9月24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2:00,下午3:00至6:00(北京时间)。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泉州市坪山路云谷大厦后楼四楼。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200元,若邮寄,需另加50元,招标文件售出一概不退。泉州市务实采购有限责任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南安市第一幼儿园监控设备采购招标文件(发售稿).doc

  异地购买招标文件者,电汇相应的金额到本投标邀请提供的账户上,同时将电汇底单复印件及所需购买的采购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和公司地址一并标注后传真至泉州市务实采购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供投标保证金(拒绝现金),并于2012年9月24日下午6:00前到达本投标邀请提供的账户上,投标保证金转账单或电汇单上必须注明所投标的采购编号,否则视为未提交保证金,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开标结束后,保证金的退还工作按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12.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招标文件》第六部分的格式,一式两份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人提出。否则将不予接收(受理)。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政府采购相关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和泉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递交投标文件及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9月25日下午3:3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开标时间:2012年9月25日下午3:30(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南安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会议室。

  采购人:南安市第一幼儿园

  联系人:吴老师13905086018

  联系电话:0595-86382132

  地址:南安市溪美街246号

  招标代理机构:泉州市务实采购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泉州市坪山路云谷大厦后楼四楼邮编:362000

  项目联系人:曾先生陈先生

  联系电话:0595-22555100

  传真:0595-22553900

  开户名称:泉州市务实采购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泉州清濛支行

  账号:7343110182600005562

  保证金确认:林小姐

  联系电话:0595-22597598

  泉州市务实采购有限责任公司

  二零一二年九月四日

相关阅读:

分享到: 收藏

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