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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高速96969与12122呼叫中心改造施工公告

2013-12-26 14:03:01   作者:   来源:中国国际招标网    评论:0  点击:


  1.招标条件

  甘肃高速“96969”与“12122”呼叫中心融合升级改造施工已由甘肃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甘高管科信[2013]4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均为甘肃省高速公路交通调度指挥总中心。资金源于甘肃省高速公路管理局车辆通行费。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省招标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在省高速公路交通调度指挥总中心部署语音交换机、CTI(计算机电话集成)、IVR(互动式语音应答)服务器、应用及数据库服务器及配置第四代呼叫中心平台相关业务,对整个网络进行统一管理,为分布式呼叫中心预留相应接口,最终实现高速公路报警、求助、咨询、投诉集中受理。

  2.2主要工程量:语音交换机(数量:1台)、CTI平台软件(数量:1套)、IP话务座席(数量:10套)、服务器(数量:8台)、以太网交换机(数量:1台)、呼叫中心集成平台(数量:1套)、TTS(数量:10套)、联络中心应用层软件(数量:1套)等。

  2.3计划工期:本工程计划于2014年02月17日开工,2014年05月17日完工,计划工期3个月。

  2.4本次招标范围为甘肃高速“96969”与“12122”呼叫中心融合升级改造施工。共划分为1个合同段(HJZXGC)。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计算机系统集成一级资质及建设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资质,投标人施工经验应满足:近五年内成功地完成过高速公路工程两个以上(含两个)通信、监控、收费系统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社会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总工具有高级职称、软件工程师具有专业资格证,机电工程一级建造师、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2月26日至2013年12月30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1: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甘肃省招标中心(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号)企业法人持单位介绍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计算机系统集成一级资质及建设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企业代码证副本原件、企业税务证副本原件、项目经理资格证和职称证原件、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证原件、项目总工职称证原件、软件工程师资格证和企业业绩证明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两套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RMB:500元、技术文件每套售价RMB: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提交RMB:3万元(大写:叁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或现金方式缴纳(其他方式无效),由投标人的基本帐户(不含分公司账户)于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到账日期)转入以下招标指定账户。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为60天,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按废标处理。

  投标保证金受理账户:

  帐 户 名 称:甘肃省招标中心

  开 户 银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市金雁支行

  账 号:104 006 805 626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01月15日上午0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甘肃省招标中心(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号)。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甘肃经济信息网》、《甘肃公路信息网》、《甘肃高速在线》和《甘肃经济日报》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甘肃省高速公路交通调度指挥总中心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北路2828号

  邮 政 编 码:730010

  联 系 人:张 嫣

  电 话:0931-8529850

  传 真:0931-8529850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省招标中心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333号

  邮 政 编 码:730030

  联 系 人:康 涛

  电 话:0931-2101863

  传 真:0931-2101863

  201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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