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喀什地区2013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已经由新水办防汛[2014]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
招标人:喀什地区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伽师县、莎车县、英吉沙县、塔什库尔干县水管总站,招标代理机构为水利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位于喀什地区(喀什市)、伽师县、莎车县、英吉沙县、塔什库尔干县境内。建立完善喀什地区及伽师县、莎车县、英吉沙县、塔什库尔干县的山洪灾害防治区的非工程措施体系。
本招标划分为2个标段:
一标段:喀什地区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新购VPN1台、气象、国土共享服务器1台等。伽师县和塔什库尔干县补充新建图像监测站点8处、视频监测站点2处、新建简易水位站13处、配置无线预警广播(Ⅰ)9个等。
第二标段:莎车县、英吉沙县补充新建图像监测站点8处、视频监测站点2处等。
本次招标包含上述全部设备装置性材料采购、安装、调试及其临时设施等。
计划工期:于2015年4月10日开工,2015年5月31日完工,工期52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证书或“双软”资格证书(计算机软件企业认证证书、着作权登记证书和山洪灾害监测预警软件或类似的产品登记证书)或自治区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3月11日至2015年3月15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站对应的“招标公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址:www.xjslt.gov.cn。
5.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31日11:00,地点为喀什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现场踏勘。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经济报》、新疆水利网和新疆信息网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喀什地区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伽师县、莎车县、英吉沙县、塔什库尔干县水管总站;
联系人:刘成红;
联系电话:0998-252389913579071750;
招标代理机构:水利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联系人:陆冰雪;
联系电话:1879954666;
招标监督机构:喀什地区水利局
201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