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标讯 >

彭水县交通服务热线分平台建设(第三次)采购公告

2015-01-13 09:21:25   作者:   来源:重庆市政府采购网   评论:0  点击:


  彭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彭水县财政局下达的采购任务,对彭水县交通服务热线分平台建设实行竞争性谈判采购,在2014年12月19日举行的谈判活动中,因为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而流标,现组织第三次谈判活动,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与竞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彭水县交通服务热线分平台建设(第三次)

  二、采购项目编号:GGJY-JZ-2014012

  三、最高限价:603800.00元

  四、竞标人资质要求:

  (一)合格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需货物的专业技术制造或供货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有关说明

  1.投标人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并附在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位置。无证明文件或证明文件不符合要求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如果对以上资料有疑问,有权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以供查验。

  五、竞标有关说明:

  (一)有意向的竞标人可从2015年1月12日起登陆重庆市彭水

  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http://www.psggzy.com)或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qgp.gov.cn)下载谈判文件,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制作竞标文件。

  (二)所有竞标人统一于2015年1月15日10时00分—10时30分 (北京时间)在彭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2号窗口现场报名、递交竞标文件,同时现金缴纳标书费300元(售后不退),现场POS机刷卡(须为银联卡,且不能使用信用卡)缴纳保证金5000元。

  (三)在递交竞标文件时应同时提交以下资料:(在竞标文件外另行准备一份)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授权委托书(法人参与竞标活动的不需此项);

  (3)公司开户许可证;

  (4)竞标承诺函。

  (四)定于2015年1月 1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在彭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举行竞标会。请参加竞标的代表届时出席竞标会。

  六、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彭水县交通委员会

  联系人:胡丹                 电 话:18290480478

  (二)采购代理机构:彭水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联系人:曾老师        电 话:023-78493000

  传真:023-64700892    地址:彭水县汉葭街道乌江港湾B栋2楼

http://www.ctiforum.com/uploadfile/2015/0113/20150113092851725.doc
 

 

分享到: 收藏

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