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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发布关于电信服务质量的通告(2010年第1号)

2010-02-11 00:00:00   作者:   来源:   评论:0  点击:







(一)经营提示

  各电信企业要增强社会责任意识,全力做好节假日期间通信服务保障工作;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打击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对相关岗位人员的管理,做好用户资料保密工作,创造更为放心、安全的通信消费环境,让广大用户度过一个安定祥和的新春佳节。

(二)消费提示

  春节将至,工业和信息化部提醒广大电信用户,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谨防不法分子通过电话或短信等方式,以“电话欠费”、“复制SIM卡”、银行卡转帐等名义实施诈骗,避免造成财产损失。收到诈骗电话或短信时,请及时向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各省(区、市)网络不良和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12321)或公安机关(110)举报。

附件1:

2009年四季度电信用户申诉分类统计表

注:各基础电信企业被申诉量中包括用户对与其合作的增值电信企业的申诉。

附件2:

2009年四季度用户申诉主要涉及的增值电信企业名单

CTI论坛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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