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有效监督管理北京地区电信网码号资源的使用,北京市通信管理局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北京地区电信网码号资源的实际情况,决定自2012年1月4日起至2012年3月31日止对已取得北京地区电信网码号资源企业实行年报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参检单位:凡获得北京市通信管理局核发的北京地区电信网码号资源企业须参加年报。
二、年报程序:
1、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业务资源综合管理系统(www.miinac.gov.cn或 www1.miinac.gov.cn),在线完成码号资源的年报表格的填报及提交工作。
◇ 码号表单(在线打印系统上填报的表单即可,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三、北京地区电信网码号资源年报工作结束后,其年报结果将在北京市通信管理局网站上向社会公布。
四、电信网码号资源使用证书内容有变化的企业,应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业务资源综合管理系统”中进行填报,并办理相应变更手续。
五、在北京地区码号资源的年报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向北京市通信管理局码号资源年报工作办公室咨询。
联系人:马雪琼
北京市通信管理局
2011年12月30日
附件:码号年报入门证.doc
北京市通信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