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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关于开展2010年度跨地区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年检工作的通知

2011-01-11 00:00:00   作者:   来源:   评论:0  点击:











  
  2010年度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年检承诺函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管理局:

  我公司已参加了2010年度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年检,并按要求在年检系统中提交了本公司的年检资料,现对年检承诺如下:

  (1) 在年检材料中提交的所有信息完整、真实、有效。
  (2) 本公司愿接受由于信息不完整、虚假等引发的年检处罚。
  (3) 本公司明确知晓所提供和接入的信息服务内容,保证不存在《电信条例》第五十七条及其它法律规定的违法违规信息,并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如果存在问题,将依法接受主管部门处罚。
  
  持证公司(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日期:         日期:   
  
  附件2:工业和信息化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联系方式

电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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