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岁的软件开发员杨某失业后,因无钱支付婚房首付款,在付款日期最后一天,选择了抢劫银行,结果当场被制服。今天上午,杨某因抢劫罪被朝阳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罚金2万元。对于这一判决结果,杨某表示接受。
杨某称当初抢银行的时候已经想到失手后会是这样的下场。
2001年杨某考到北京上大学,2005年毕业后到北京某交通工程技术公司做高速公路设计员。2007年,杨某又跳到一家软件公司做软件开发员。后杨某从单位离职。
抢银行前,杨某已在家待业3年。期间,杨某经人介绍认识了现在的女友。为了给女方一个好印象,杨某骗女朋友说,自己在一个知名的IT公司,是个部门经理,月薪过万。女朋友信以为真。
今年年初,杨某和女友打算结婚了。女朋友提出,要在北京买房子。2月,杨某在丰台区大灰厂附近买了一套二手房。房子首付款31万,女朋友出了10万,加上杨某手头的钱勉强凑了14万,但还差17万。眼看交首付的日子越来越近,杨某着急了。在交首付款的前一天,杨某选择了抢银行。
昨晚,记者电话联系上了杨某的女友张某。杨某被抓后,张某便与杨某断了联系。电话中,张某不愿回想跟杨某的一切,甚至抵触再提起这个人。“摊上这种事,谁心里能舒服啊?我刚刚缓过劲来,已经不想再提这些事了。”说这些话时,张某的情绪有些激动。
上午宣判后,当杨某被问起,关进看守所后女友是否从未来看过他时,杨某沉默了一会儿说:“这很正常。”“你觉得她会理解你吗?”记者问杨某。杨某说:“我这种行为估计没人会理解吧。”杨某说,他现在只希望别人不要再打扰他女友了。
杨某告诉记者,当初买房是为了结婚,房屋总价100余万,他原以为可以借到钱凑足首付,之后再找个工作负担月供,但他没想到原本答应借钱给他的人食言了。
杨某说,当初抢银行时他已想到,失手后便是今天的下场,但他不知道自己的行为会被判多少年。就在抢劫前一天,杨某原本计划抢20万,凑够首付款即可。但临到跟前儿,杨某却要了30万,他说想给对方留个讨价还价的余地。
法院认为,杨某采用暴力手段截取金融机构钱款且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杨某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系犯罪未遂,其当庭自愿认罪,法院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案情回放:今年4月14日下午5时许,朝阳区某银行朝阳北路支行内工作人员准备下班时,用棒球帽和大口罩将五官紧紧遮盖的杨某强行闯入,掏出携带的西瓜刀声称要抢钱。银行大堂经理、业务顾问及执勤保安3人,用大厅内的座椅和保安员的警棍,将犯罪嫌疑人逼至墙角,将其制服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