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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查号台卖公共信息遭质疑 公共资源岂能私有

2004-04-05 00:00:00   作者:   来源:   评论:0  点击:








  北京两家开锁公司状告114台垄断经营一案,不管法院最终裁决的结果如何,都给目前全国各地114台的各类市场化经营敲了重重的一棒。由此必须思考的是,怎样才能督促占有电信公共资源的114台回归到“公有、公用”的角色上来?

  “北京114台涉嫌垄断经营问题,不过是当前我国行政性垄断现象中的个案而已。要解决这种凭借行政力量干预市场竞争而形成垄断所带来的问题,方法主要有二:一是完全由政府垄断,二是完全市场化和竞争化。”北京理工大学经济学教授胡星斗说。他认为,114台的服务,从本质上讲,属于公共物品,依照经济学关于公共物品形态的理论,这种服务应该由政府承担,以保障能向所有的人提供,因此,由政府垄断电信查号服务既是可行的,也是有效率的。如果政府不愿意这样做,那就应该将这一服务改为竞争性服务,允许那些有实力经营的企业参与竞争,而决不能指定114台或少数几家来垄断经营。而目前的问题恰恰在于,政府既不垄断,又不放开,由此导致114台能够凭借市场主体身份,以契约自由的形式将公共资源出卖给特定经营者。

  对于公用企业借口合同自由而滥用其市场支配力的行为,孙加瑞也认为,从国外反垄断立法看,公用企业因其独占地位对市场具有控制作用,其缔结合同的权利要受到法律更多的限制。联系到近年来美国司法部诉求分割微软、欧盟下重手惩罚微软垄断行为的做法,可以看出原本很少干预企业的西方国家在竞争领域却是如此的例外,我国也应借鉴国外的立法和司法经验,加大对市场垄断行为的监管和处罚力度。

新华网(www.xinhuanet.com)—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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