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IP TV给传统收视方式带来的革命与上述事例相似。依托3亿固定电话用户的庞大市场,到明年年底,中国的宽带用户很可能会突破3000万。可以设想,只要IP TV业务全面开通,宽带用户很快就会习惯于点播IP TV带来的互动节目,用户也没有必要担心带宽和接入方面的限制,所谓的技术壁垒终将破解。目前,真正的壁垒还在政策层面——目前我国有关于电信和广电业务互不介入的限制,而IP TV的出现可以说是对现行监管体制和电信政策的挑战。
其实,我国在制定有关电信业务的法规时,曾经参照过美国1996年通过的新的电信法。只是那时,针对中国国情,政府为加强对广播电视媒体的监管,不允许电信部门经营广播电视业务。
但是,技术的发展要求观念的转变。目前看来,电信和广电业务的相互融合有利于消费者,有利于中国宽带流媒体市场的启动,也有利于拉动经济的增长。因此,我个人建议政策更多地考虑电信与广电行业在业务上的融合和管理,在监管政策上实行内容和网络分离。从全球看,很多国家的广播电视部门是归信息产业部门管理的。比如在美国,有线电视归FCC(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管。目前我国更强调对内容的管理,因此网台分离可能是一种比较好的解决方法。当然,政府对内容进行适当的监管绝对必要。我个人建议,在现阶段可以把内容分离出来,将节目的制作、审查与播放分开管理。节目可以通过IP网络传送,也可以通过传统的电视频道传送,甚至将来可以利用手机传送。期待政策能以一种合理的方式,不仅能促进业务融合,而且能推动经济发展。
中国的电视机普及率非常高,通信网络的普及率也不错,IP TV把电信和广电业务融合在一起,因此从长远看IP TV市场的前景非常广阔。我个人期待监管部门引导、催化、管理,让它健康发展,而不是一味地“堵”。“堵”只能产生两个后果:一是表面上堵住了,但实际上还有很多黑道、小道、后门堵不住;二是堵到最后,本来可以预先解决的问题,反而错过了机会,其结果只能是落后。我个人认为,现在已经到了不得不解决监管问题的政策的十字路口,监管部门面临两个选择:一、是等到2008年奥运会的时候再去考虑如何开展IP TV应用,还是现在就进行疏导,培育市场;二、是在2008年只允许IP TV的内容对国外市场开放,还是允许IP TV对国内也开放。
近期,北京通信与中视网络发展有限公司合作推出网络电视业务,它折射出广电和电信部门正在努力改变业务上互不介入的状态。相信将来,由于利益的驱动、经营的压力,电信和广电部门都将愿意启动IP TV市场,那时,推广IP TV将是水到渠成。2008年,那些很少有时间守在电视机前的年轻时尚人群将有可能对着笔记本电脑,一边工作一边开个IP TV的小窗口,收看北京奥运会的实况转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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