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新闻:英特尔诉深圳东进侵权
据李如江介绍,这几天铺天盖地的报道出来后,东进公司和他本人面临各方巨大的压力,这也是他召集本地记者访谈的主要原因。他说,在知识产权纠纷中,被告方往往遭受巨大的品牌和形象损失,不管是否构成侵权。
“什么‘侵权’啊、‘最大标的知识产权纠纷案’啦、‘查封’啦,这些字眼最能夺人眼球。人们对报道中的来龙去脉没怎么关注,就盯住了这几个字。再一联想,哦?东进不就完了?”李如江告诉记者,这两天不断有各方面的人打电话来表示担忧,更有银行、税务、证券监管部门“过问”。无形之中,给东进公司造成一种很不利于发展的紧张气氛。
李如江强调,深圳中院是以“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来立案的,而不是有媒体报道的“侵权案”。在法律上,遣词稍有差别,法律意义就相差甚远。
“我对员工们说,怕什么?他告他的,我做我的,一边积极应诉,一边积极生产经营。这次案件中的所谓‘查封’,只是一种证据保全,不是贴封条、冻结账户这样的财产保全。我们也可像英特尔一样交纳10万元的担保费用,向法院申请对英特尔进行证据保全啊。”
话虽这样说,李如江还是表露出忧虑。他说,长期以来人们有一种“有罪推定”的观念,似乎只要成为被告就有问题。要不,银行、税务、证券监管部门怎会马上“过问”呢。所以,短期看此案对东进的杀伤力很大。“但从长远看,这未必是坏事。思科告华为之前,华为在美国一共才卖出多少路由器?但自从这桩官司后,华为在美国名声大振,路由器占领了美国1/3的市场。英特尔起诉东进,说不定也是给我们做了一个大广告。”
李如江表示:英特尔此次纯属打压竞争对手的一种市场策略,东进将奉陪到底;法院将会做出公正判决。
市软件行业协会理事长邓爱国则公开表示,软件协会将全力支持东进打赢这场官司,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