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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业务许可模式恐作废《电信法》将提运营登记制度

2008-12-23 00:00:00   作者:   来源:   评论:0  点击:



2008/12/23

  记者近日获悉,在明年将提交人大审议的《电信法》中,对现行增值业务运营许可方式可能会做一些调整,从原有的许可发放改为运营登记制度。

  “不得不承认,以往主管部门在对SP行业的监管上,并没有起到一个好的引导和推动作用。”一位业界分析人士直言不讳地表示,“一个增值业务许可发放下去后,中间缺少有效监督措施,往往是有用户投诉了,监管机构才去查处或对SP关闭整顿,但这终究是治标不治本。”

  但随着3G的即将启动,增值业务应用的产业地位日渐重要,促进SP行业健康发展成为当前电信监管的一大主题。为此,在上周召开的全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作会议上,李毅中部长在报告中也明确表示,2009年将抓紧出台扶持增值电信业务的指导意见,实施分类管理,促进规范发展。

  “这很可能也意味着在运营登记的基础上,政府部门将在中间管理环节上加大监管力度。”上述人士分析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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