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项目采用份额招标,不划分标包。中标人数量为 5 至 7 家,设最终中标供应商数量为 N,按照中标厂家数量,进行采购数量的份额分配,份额依次为:
当 N=7 时,份额分配比例从前到后依次为 21.05%、17.54%、15.79%、14.04%、12.28%、10.53%、8.77%;
当 N=6 时,份额分配比例从前到后依次为 23.91%、19.57%、17.39%、15.22%、13.04%、10.87%;
当 N=5 时,份额分配比例从前到后依次为 27.78%、22.22%、19.44%、16.67%、13.89%。
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