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信息产业部出台了《国际通信出入口局管理办法》,规定在我国境内从事国际通信业务,必须通过信息产业部批准设立的国际通信出入口进行;未经信息产业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设置国际通信出入口。该《办法》将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
《办法》明确指出,获准设置国际通信信道出入口的电信业务经营者,有义务向获准设立国际通信业务出入口的电信业务经营者提供国际通信传输信道,不得对其采取歧视性措施;不得向未获准设置国际通信业务出入口的电信业务经营者提供国际通信传输信道。
设置国际通信信道出入口的电信业务经营者,可以向用户出租国际通信传输信道专线,并集中建立用户档案;该国际通信传输信道专线只能在规定的业务范围内用于点对点的通信,并仅供用户内部使用,不得用于经营电信业务。
千龙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