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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产业部发出通知禁止企业收取码号相关费用

2003-04-10 00:00:00   作者:   来源:   评论:0  点击:



  通知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规定,电信资源使用者依法取得电信网码号资源后,主导的电信业务经营者和其他有关单位有义务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配合电信资源使用者实现其电信网码号资源的功能。禁止电信业务经营者以任何名义向依法获准使用码号资源的其他电信业务经营者、专用电信网单位、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和其他企事业单位等收取电信网码号开通费、工程费等一次性费用。取消电信业务经营者向电信网码号使用者收取的占用电信网码号资源的相关费用。关于电信网码号资源收费事宜,待具体收费管理办法出台后,按照新的规定执行。
  通知还要求各省(区、市)通信管理局加强监督检查工作,严厉查处各种违规收费行为。

中国信息产业网(www.cnii.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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