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及市通信管理局获悉,本市通信行业各单位和社会其他单位从事通信行业职业(工种)的人员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从2003年10月1日起,应做到全部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职业资格证书》上岗。据了解,通信行业特有职业(工种)有:线务员、电信营业员、移 动通信营业员、电信机务员、通信网络管理员、通信电力机务员、市话测量员、电信业务营销员、话务员、固定电话机通信终端维修员、移 动电话机通信终端维修员、用户通信终端销售员等12种。
新浪科技(tech.sina.com.cn)—北京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