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部科[2003]381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电子信息产业主管部门,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铁道通信信息有限责任公司,部属各研究院、所、设计院:
。。现将《IP电话补充业务技术要求》等6项通信行业标准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各标准的名称、编号如下:
推荐性行业标准:
。。一、《IP电话补充业务技术要求》,编号为YD/T 1286- 2003;
。。二、《具有路由功能的以太网交换机测试方法》,编号为 YD/T 1287-2003;
。。三、《基于H.323和基于会话初始协议(SIP)的IP电话互通技术要求》,编号为YD/T 1288-2003;
。。四、《同步数字体系(SDH)传送网网络管理技术要求 第一部分:基本原则》,编号为YD/T 1289.1-2003;
。。五、《同步数字体系(SDH)传送网网络管理技术要求 第二部分:网元管理系统(EMS)系统功能》,编号为YD/T 1289.2-2003;
。。六、《同步数字体系(SDH)传送网网络管理技术要求 第三部分:网络管理系统(NMS)系统功能》,编号为YD/T 1289.3-2003。
。。二OO三年九月五日
中国通信信息(www.cci.cn.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