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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运营商发展大众市场 170用户并非佳径

2014-12-26 09:36:44   作者:邬雪艳   来源:通信世界周刊   评论:0  点击:


  随着工信部第五批移动通信转售业务牌照的发放,至此,历时一年的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申请审批工作终于结束。在这近一年时间内,一共有42家企业获得了虚拟运营商牌照,这是工信部对鼓励民资进入电信行业政策的具体落实。

  结果不尽如人意

  早在2013年1月8日《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一步进入电信业的实施意见》发布后,国家就鼓励符合“有长期服务能力”、“有必要场地及设施”等条件的中资民营企业从移动、联通、电信处购买移动通信业务,重新包装成自有品牌并销售给最终用户,目的是打破通信市场垄断、带动通信领域创新、给消费者更多的选择权。

  那么,实际运营情况如何呢?

  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截至今年11月底,我国虚拟运营商放号数量突破100万,达到110万左右;其中,国美、阿里、苏宁以及蜗牛移动用户超过10万,用户分布在全国100个城市。但不少业内人士透露,目前虚拟运营商用户大多为“僵尸”用户,实际有效用户仅占10%。在11月蓝戈智库的调查中,记者发现,虽然用户并不主观排斥虚拟运营商,但目前170号段的用户市场占有率还非常低:79.29%的调查者表示完全没见过170号段的用户,14.12%的用户表示曾见自己身边的朋友用过;5.41%的用户表示自己就是170用户;仅1.18%的用户身边常见170用户。除此之外,虚拟运营商在物联网、移动医疗等行业信息化方面的用户更是寥寥无几。

  可见,经过近一年的发展,这些虚拟运营商现状不尽如人意。

  “批零倒挂”不是瓶颈

  对于虚拟运营商业务难以开展的原因,许多虚拟运营商人士认为“批零倒挂”是其发展瓶颈。据悉,由于前两批虚拟运营商签订批发协议价格的时间大都是在2013年底刚获得牌照时,而今年三大运营商获得了自主定价权后,为了大力推广4G,已进行多次自主降价,但虚拟运营商获得的批发价却一直没变,从而产生了三家电信运营商制定的用户套餐中流量、通话、短信平均价格低于给虚拟运营商批发价格的所谓“批零倒挂”现象。

  “看待是否‘批零倒挂’,不能只是按照运营商的套餐价格,因为套餐价并不是真正的零售价,是电信运营商将零售给客户价优惠打包后的价格。其实如果按照真正的零售价,即超出套餐外的语音、流量价格,并不存在‘批零倒挂’现象。”有基础运营商内部人士对记者表示。

  事实上,蓝戈智库的调查显示,更便宜的资费价格并非用户选择虚拟运营商的首要原因,稳定的通信服务质量、更好的服务体验才是主要因素。“所谓的‘全国语音免费’更多的是以IP电话的方式;‘流量累积不清零’、‘零月租无套餐’则可能需要虚拟运营商承担更多的高额成本,对虚拟运营商而言,短期亏损可以,长期亏损却非经营之道。”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朱敏表示。

  因此,虚拟运营商若一味纠结于资费价格陷入价格比拼的思维陷阱,而忽略了对自身优势和定位的明确把握,才是真正的走入歧途。

  大众用户并非最佳选择

  去年年底,工信部在开始发放虚拟运营商牌照后,就批准将“170”号段作为虚拟运营商的专属号段。因此,在今年的虚拟运营商市场,发展了多少“170”用户就成为各家虚拟运营商业绩比拼的首要指标,似乎发展“170”用户就是虚拟运营商市场开拓的最佳选择。

  事实并非如此,其实在经过三家运营商几十年来的激烈争夺,大众市场早已被其用各种营销手段来回“轰炸”不知多少次,这块领域留给虚拟运营商的空间实在有限。因此,在大众市场发展“170”用户并非虚拟运营商的最佳路径,虚拟运营商真正的竞争优势在于自身对细分用户群和行业应用的多年积累和把控;整合现有优势构建差异化,走出与运营商不一样的发展之路,才是虚拟运营商长久制胜的最佳选择。

  对此埃森哲认为,建立与基础运营商之间互利共赢的关系,选择与自身在目标客户群和渠道方面重合度较小的网络运营商,同时在用户价值主张、市场进入模式等方面,与网络运营商的零售业务尽量进行区隔;与网络运营商从简单的批发零售关系,走向给双方都能带来更大收益的资源共享层面,并向更深更广的领域发展,通过合作共赢模式的建立与不断深化,从而使虚拟运营商的角色,逐渐从零售商转变为网络运营商在特定细分市场的子品牌,这可能是中国虚拟运营商未来发展的趋势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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