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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星推“以旧换新” 坐地“挖墙脚”

2012-08-14 11:23:49   作者:   来源:通信产业网   评论:0  点击:



  暂与中国无关

  三星使用Facebook官方的注册身份发布此信息,因此该战略推出的路线应该是从美国开始,再向全球推广,不过在中国,该方式应该行不通。

  首先,苹果系列产品的价格在美国和中国有不同的销售定价:在美国,16G版iPhone 4与AT&T的合约售价约为199美元,而中国大陆的售价约为943美元;同为16G版的iPhone 4S与AT&T的合约售价同样是199美元,而在中国大陆刚刚发布的时候,各地将该产品的价格炒到了6000元甚至7000元,后来中联通在大陆发布的同款机型售价为5880元,同样高出了美国售价。两地如此之大的价格差距,三星很难在中国找到理想的“折旧价”。“苹果在中国的实际情况,如同麦当劳在美国与中国所要面对的实际情况是相同的。该品牌产品在中国的价格非常高,三星很难用同样的方式成功。”张毅说。

  此外,在中国地区,运营商是推动终端补贴的最重要角色。三星想要在中国平行推移该战略,无法超越中移动、中联通和中电信三座大山。目前为止,中联通与中电信均与苹果公司合作,向中国市场推出了iPhone 4S,三星想要把苹果的旧产品回收,还要考虑三大运营商的感受,开展相关活动必然会遇到强大的阻力。

  最重要的是,三星的战略在美国行得通,不过在中国,需要面对的情况略有不同。如果发生在中国,三星可能会面临是否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第十一条规定的内容。该项法律条文中表示,经营者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中国针对该领域制定的法律法规,借鉴了众多欧美国家的成熟经验,不过在严格性上会有所不同。三星在美国推行的战略经验可能不会僭越美国的法律,但是平移到中国就很难讲了。

  “如果三星输掉了与苹果公司的专利诉讼,相关产品将被视为进行低于成本的以新换旧销售,这种情形就会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按李小武所述,该战略能成为三星长期有效的机制,还有很多不确定因素,因此中国用户能否享有该“福利”还很难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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