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政策 >

保监会:保险电销终获监管

2013-05-14 09:44:35   作者:   来源:芜湖新闻网   评论:0  点击:


  一直以来,保险电销扰民问题饱受诟病。近日,保监会公布了《人身保险电话销售业务管理办法》,规定每日21点至次日上午9点不得打电话卖保险,同时还建立禁止拨打名单……对此,市民们纷纷拍手叫好,保险公司则表示,保险行业将会更加成熟完善。
 
建立电销禁拨管理制度
 

  日前,记者从保监会官网上了解到,2010年以来,人身保险电话销售业务高速发展,超过三分之二的人身保险公司开始经营这类业务。同时,人身保险电话销售业务经营中出现销售误导、电话扰民、服务不到位等问题,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新发布的《人身保险电话销售业务管理办法》则明确规定:“保险公司及保险代理机构应建立健全电话销售禁拨管理制度”,要求根据不同地区、不同人群的生活习惯设置禁止拨打时间。除客户主动要求外,每日21时至次日9时不得呼出销售。还要建立禁止拨打的名单,对于明确拒绝再次接受电话销售的客户,应录入禁止拨打名单,并设定不少于6个月的禁止拨打时限。至于电话赠送保险,则参照电话销售业务进行同样的规范和管理。
 
市民希望能执行到位
 
  新规出台后,芜湖一些保险公司表示,目前我市保险行业整体比较规范,保险公司电话推销的时间也大多在政策规定的范围内。“目前,我们保险业务员还是挺注意拨打电话的时机,一般不会在午休或晚上睡觉期间拨打推销电话。”一家保险公司客户经理表示,在新规的指导下,保险行业将会更加成熟完善。
 
  “几乎每个月我都会接到类似推销保险的电话。这次出台的新规太好了,希望这些推销电话能少一点。”市民戴先生认为,推销保险也应该有个限度,“我开车时,经常有推销电话打来,即使我反复明确表示不会购买,但他们仍然锲而不舍地拨打,这个公司的电话接完了,那个公司又来了。”市民陈小姐说:“我经常在外地出差,接听电话4毛钱一分钟,那边推销人员还一个劲地不挂电话,光接听推销电话每个月就要花十几块钱。”对于新规,陈女士很开心地表示,“‘明确拒绝再次接受电话销售的客户,应录入禁止拨打名单’,这一条还是很好的,希望能执行到位。”
分享到: 收藏

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