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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呼吁让通信业端对端服务更加完善

2012-08-03 09:50:20   作者:   来源:中国质量报   评论:0  点击:


  “营业厅都在卖手机了”。北京白领王先生发现,当下,营业厅销售手机现象越来越普遍,甚至已经找不到专门办理通信业务的营业厅了。

  王先生发现,在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六佰本商业区北部的一、二楼,比邻的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三大运营商的通信营业厅内,都辟出了一块地方专门卖手机,现场不仅摆出了手机促销的宣传页,还有专门的售卖员服务。

  “把营业厅变成卖手机的超市,通信业务服务水平会不会变弱?”王先生有点担心。

  事实上,随着运营商主导终端市场,运营商在营业厅销售手机几乎已成定局。

  有消息称,从去年开始,中国电信开始对自有营业厅进行卖场化改造,到目前为止已经完成了县以上实体店的改造。其中包括对传统营业厅功能区的硬件改造、流程优化、员工培训,帮助用户通过亲身体验、营业人员一对一的专业辅导,熟悉丰富多彩的应用,进而能够熟练操作使用。

  而早在2006年,中国移动就携手诺基亚、摩托罗拉、索爱、三星、NEC、多普达等手机厂商,在全网开展自有营业厅的定制终端营销活动。中国联通的营业厅销售手机也已经持续了好几年,其于去年3月在全国数千家营业厅开展的“精彩沃体验活动”,推行“先尝后买”的体验式营销,大大刺激了用户的参与热情。

  在一些营业厅采访发现,与一般3C卖场相比,在通信营业厅里卖的手机,一般都是以运营商自己的定制机为主,而且只支持该运营商的卡,涉及的品牌和机型也不多,消费者挑选余地并不大。另外,营业厅展示的手机多为模型样机,只能看样子不能体验业务,现场营销人员的素质和水平也参差不齐,有的服务员对顾客提出的问题并不能做出专业的回答,有的态度比较冷漠。

  此外,营业厅售卖的手机都有捆绑套餐,一般是预存话费送手机的模式。例如在中国电信望京营业厅,充2400元话费,再交109元,就可以换一部价值1999元的手机。不过这种手机被纳入合约计划内,含有每月最低消费。中国移动望京营业厅的一位工作人员介绍,如果在合约计划期内消费者违约,就要交赔偿金。例如消费者换取了一部价值3700元的手机,就必须在规定时间内(24个月)保证最低月消费300多元,而且不能随意过户,不能停机,一旦消费者违约,就要交高达三四千元的违约金。

  “怎么这么高的赔付金?”面对记者的不解,销售人员解释,这是为了捆绑客户,要不然,客户用两天就不用了,手机就白送了。

  卖场化改造是好是坏,民众感受不一。

  反对者认为,卖场化改造以牺牲服务为代价,破坏了消费者的消费体验。

  新浪微博实名认证电信分析师徐亮表示,“运营商不是卖手机的,是卖服务的,不要把营业厅改成手机卖场。”

  一位自我介绍为“运营商老员工”的网友发微博评论称,卖场化改造增强了厅内环境、人员仪容仪表、业务办理方面的规范执行。卖场的特点增强了营销功能,但是相应的服务功能则弱化了。尤其是排队等候、业务宣传和投诉管理的质量有较大下滑。

  赞成者表示,营业厅卖手机是大势所趋,有助于大幅提高体验营销、存量经营和融合发展的效果。

  济宁电信邹城分公司市场部一位负责人称,营业厅的卖场化改造还是主流,用户到厅既能办理业务还能体验3G应用,购买终端等一站式服务到位,只是要掌握度比较有挑战性。

  业内人士表示,营业厅里销售的手机大多是“合约机”,带有捆绑消费,消费者购买前需要认清合约,以免吃亏。最重要的是,卖场化改造并不能以牺牲服务为代价。一些运营商体验式营销刚起步,并不完善,需要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才能让消费者感受到端对端的完美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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