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国内 >

通信业招标新政:低于成本竞标将被否

2012-10-25 10:57:48   作者:   来源:飞象网   评论:0  点击:


  困扰通信业的超低价竞标、恶性竞争等不规范问题,有望得到更好的解决。飞象网获悉,工信部日前已制定完成《通信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初稿,目前正在听取各方意见。

  恶性竞标成产业发展隐患

  “极低的商务价格虽然能让企业获得较高份额,但这种行为却无异于饮鸩止渴。不但会对厂商的物料和人力成本形成巨大压力,还为后续产品质量及交付埋下了风险。由于利润微薄,导致厂商在研发和电信级投入上捉衿见肘。”说起恶性竞争,一位参加过多次集采的设备供应商人士掩饰不住自己的担忧。

  “市场订单总是僧多粥少,只要一家报低价,其他厂商也只有咬牙跟进。这种连锁反应最终会毁了整个行业。”

  对于这一状况,中国电信科技委主任韦乐平近期在某公开场合也表示,恶劣的价格战已影响到产业的健康发展,他认为,运营商与设备商之间应该制定一套可行的机制用以保障价格与成本之间的平衡。

  工信部电信研究院政策与经济研究所何伟认为,要解决恶性竞标问题,一方面必须通过规范竞争,包括设备采购等环节,加强产业协同。同时可以出台一些政策扶持,比如通过给运营商在高成本地区的补贴间接减轻设备商压力,一方面可以通过在关键产品研发上给予政策优惠,即专项资金支持或者税收支持等减压。

  低于成本竞标将被禁

  作为首个面向通信业的招投标管理办法,新规定是在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基础上,结合通信工程的具体特点所制定。

  据了解,管理办法对招投标中许多细节问题做了详细规定,并对投诉处理以及相应的惩罚措施进行了规范。

  对于业界诟病已久的超低价竞标问题,管理办法给予了明确定义:“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导致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

  办法规定,低于成本价投标的行为一旦得到认定,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投标方的投标要求。

  据悉,征求意见阶段将持续到下个月初,此后,将根据各方建议进一步完善。

  值得注意的是,在刚刚揭晓的中国移动TD-LTE扩大规模试验网招标中,无论以规模还是厂家报价计算,招标结果均较原先公布的信息有所提升,给厂家留出了较充裕的利润空间。

  对此,分析人士认为,这是产业自身进行自我矫正的好现象,加上新管理办法的出台,恶性竞标问题有望得到缓解。

分享到: 收藏

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