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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开问 O2O: 互联网公司的多边平台的大CRM?

2016-01-12 17:12:15   作者:叶开   来源:CTI论坛   评论:0  点击:


  正如老祖宗所言:名可名非常名,不同行业或者不同模式,对客户的“名”有不同的叫法和理解。我们在这里来看看互联网公司的多边平台的大“C”是怎么样的?然后,看看对传统企业有没有借鉴?
  传统企业的客户,便是企业的消费者,也就是购买企业产品服务的人。而对于互联网公司,除了纯电商模式的企业,这类企业其实跟传统企业没有区别,只不过一个是线上一个是线下,其他的互联网公司,更多的是一种多边平台模式,即:客户,用户,消费者,粉丝。
  互联网平台的“客户”是企业,即广告业主,互联网公司的主要盈利模式还是广告或者CPS返佣;“用户”是使用互联网平台的用户,由于大部分采取免费模式,所以用户大多不是互联网平台的直接价值创造者;“消费者”是互联网平台的“客户”即企业的消费者,购买这些企业的产品服务的人;在这里面,企业的消费者不一定是互联网平台的用户,二者的复合度越高,互联网平台对企业的吸引力越大,二者的复合度越低,互联网平台对企业的广告价值越小。
  还有一类比较特殊的人群是“粉丝”,粉丝是在互联网平台上企业的官方帐号或者社区的关注者和追随者,这些粉丝是基于互联网平台聚合起来的企业的粉丝,与消费者和用户更不相同,会有交叉,但不完全重合。粉丝所延伸出来的是另外一种盈利模式,即除了经济交换的模式之外,还有一种社会交换的模式,基于社会关系的口碑效应,也是一种重要的价值。
  如果理清了这个,我们就有个问题:互联网公司的大CRM,是以客户为中心?还是以用户为中心?或者是以消费者为中心?还是以粉丝为中心?
  这是个好问题。对于多边平台而言,要分析平台的多边的“付费方”和“免费方”,尤其是付费的核心驱动。比如在上面这个多边平台中,“客户”是付费给互联网公司的,但是“客户”是因为“消费者”与互联网平台的复合度来衡量付费的,而真正驱动的是付费给“客户”购买产品服务的“消费者”,这里面,“用户”是免费享受平台的补贴,“粉丝”也是免费方,只不过它也给“客户”交付了不是“费”而是“口碑”。
  那基本上就比较明确了,互联网公司的大CRM,应该是以消费者为中心,而不是其他的。嗯,是不是很难理解呢?或者说,绝顶聪明的你一点就通?
  最后,我们继续沿着这个思路问企业个问题吧:你是在以假设的客户中心思考问题,还是真正的以客户角度思考问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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