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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转售业务试点 民资“只合作不竞争”

2013-01-14 08:56:58   作者:   来源:通信产业网   评论:0  点击:


  “机会来了!”1月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公布的《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方案》征求意见稿(下称《试点方案》)让一些对电信业务“跃跃欲试”的民资企业看到了新的真实的机会。

  这次出台的《试点方案》进一步细化了民资进入电信业的方式和路径,明确了移动转售企业的进入门槛。同时,为了防止基础运营商利用市场优势地位,《试点方案》在业务接入质量、号码资源分配以及批发价格等方面都对基础电信运营商做了要求。试点时间初定两年,自试点启动的一年内,拟开展移动通信转售业务的中资民营企业可提出参与试点业务申请。


转售企业作为市场新进者,如果不思考创新业务模式,就会沦为运营商的代理渠道

  移动转售业务作为电信基础业务,其对民资开放意味着电信市场的大门打开。业内专家表示,《试点方案》是对《实施意见》的落实,使民营企业在电信领域的业务能有一些作为,《试点方案》标志着电信重点领域开放的开始。

  九年:关闭与开放

  移动转售业务开放的呼声由来已久,早在2003年国内就曾有过虚拟运营商进入此业务的尝试。如今,《试点方案》的出台令当年的亲历者不胜感慨,如今已经是NRI公司首席顾问的刘羽,当年曾代表虚拟运营商Virgin与国内运营商谈判,在微博中感慨道:9年前了,峥嵘岁月,何惧风流。

  在见解犀利的专家看来,如果政策更早出台如今的电信市场会更有活力,竞争更充分。国家发改委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产业室主任史炜表示,如果2003年没有关闭转售业务大门,电信业市场竞争格局和商业业态都将精彩于今天,特别是基于移动互联网的产业链和服务手段将更加丰富。

  即便如此,被业界专家视为迟来的政策的《试点方案》还是让很多欲参与其中的民营企业看到了曙光。业界专家表示,拥有位置服务、移动游戏业务、企业信息化等业务的互联网企业、电商企业、传统的ICT企业以及手机终端厂商,均可能申请成为试点企业。独立电信分析师付亮认为,有销售网络的连锁渠道商最有可能成为首批进入的企业。他表示,类似淘宝、国美、苏宁、天音、迪信通等本身有销售网络的,将来可能会有更多机会。

  迪信通副总裁金鑫在接受《通信产业报》(网)采访时表示,目前迪信通正打算申请成为移动业务转售商,他认为《试点方案》的出台是利好。而这种利好体现在股票市场上,1月9日,多只通信个股大幅上涨。其中,天音控股上涨10.05%,263上涨10.04%。

  为了防止基础电信运营商利用“滥用”市场强势地位,《试点方案》在业务接入质量、号码资源分配以及批发价格等方面都对基础电信运营商做了要求。在保障条款中,要求:试点期间,拥有移动网络的基础电信运营商至少与两家以上转售企业签署合作协议;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向转售企业提供的业务接入质量不得低于自营业务的接入质量;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应根据转售企业的需求,结合码号资源情况,分配连续号码资源或整个号段供其使用;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给予转售企业的批发价格水平应低于其当地公众市场上同类业务的最优惠零售价格水平等。

  能有多少作为

  尽管有了保障条款,但在实际执行中是否能够达到预期的效果业界并不乐观。有有分析称,针对这些条款运营商执行起来还是有一定的操作空间。有网友戏言,主要看虚拟运营商有多“虚”,如果太虚了,那就还是代理商。在中国这样拼价格为主导的市场前景不乐观,十有八九还是沦为基础运营商的代理商。

  在试点目标中指出探索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与移动通信转售企业之间合作竞争的模式。对此,多位民营企业人士都表达了不希望与运营商形成直接竞争关系,他们更多的把自己定位为中间商,把运营商的资源重新组合之后再卖出去。金鑫表示,我们更关注细分市场,为运营商增加一个接触用户的渠道,“虽然用户接触到的是迪信通,但背后还是运营商。”

  只合作不竞争的背后是核心资源还掌握在运营商手中。

  除此之外,《试点方案》对民营企业的资质、人员等做了一定要求,业内专家表示,如果要达到这些要求,企业的还是需要较大的前期投入,即使申请成功,网络租赁也是一项不小的成本,据东方证券分析,转售商的网络租赁成本占到运营成本的60%-70%左右。进入市场初期,转售企业能做的就是将运营商的语音产品包装卖出去,而在运营商话音收入持续下滑,经营重点转向流量经营的情况下,移动转售企业难以对运营商构成威胁。

  电信专家侯自强表示转售企业作为市场新进者一定要思考创新业务模式,否则很难获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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