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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移动手机信号超强,你幸福吗?

2015-04-14 09:42:57   作者:白永忠   来源:创事记   评论:0  点击:


  傲“西”应该,但只应在战略层面

  与众多受过法律系统教育的法律人一样,我从来不认为存在着完美的制度,电信法律制度的领先性是相对的,即便是发达的美国也是这样。实际上,美国问题与争议比中国要多得多,这就好比“半径越大、圆周就越长、圆内外交界部分就越多”一样。批评美国电信法律制度对中国的发展意义不大,仅仅在政治层面具有局部的、短暂的象征意义,而用美国电信法律制度中“好”的制度安排,聚焦长期困扰中国电信业的深层次问题,则具有积极意义,是广大电信用户的福音。这里向民粹主义者建议:少谈些抽象主义,多研究些具体问题。美国电信制度中好的规则为什么不能借鉴?任何理性的人都应当支持学习他国好的法律,实际上,包括合同法、公司法在内中国的许多法律都是从国外借鉴引入的,怎么电信法就不行了呢?这与“崇洋媚外、抹黑国内吹捧国外”有关联性吗?

  一个国家手机信号的好与坏,除了这个国家电信法律制度的完善性与完备度、市场有效竞争程度之外(这两个因素美国比中国的正相关性更高),至少还要受到十几个因素或情况的影响,而这些因素或情况与电信监管制度无关,也超出了运营商的控制。也就是说,若将某个国家的手机信号视作一个函数,那么,电信法律制度和市场有效竞争仅仅是其中的两个变量,此外还存在着十几个变量,手机信号好与坏属于“多因一果”。若反过来,仅仅依靠“手机信号的好与坏”来推断这个国家电信法律制度的“优与差”,显然在逻辑上是完全错误的!

  仅仅凭网络覆盖差来否定美国电信法律制度对中国的借鉴价值和移植意义,就普通手机用户而言,完全无可厚非,但是对电信业相关人士来说,则令我十分费解,让人难以在“无知”与“别有用心”之间进行判断和选择,难道还存在着第三种可能?

  设想一下,假如XXTV记者在大街上拦住手握手机的行人问道:“中国三大运营商的手机信号秒杀美国,你幸福吗?”有的人回答:“我幸福”。猛然间,一位学生模样路人主动上前答道:“我姓曾”,然后匆匆走开。他这是什么意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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