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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114查号台的长、远期解决方案

2004-09-07 00:00:00   作者:   来源:   评论:0  点击:



  一、打破垄断后114问题的解决进程
  114问题是铁通成立之初遇到的众多难题之一,在电信还没有南北拆分前,在全国经营固定电话业务的只有电信和铁通两家企业,联通只在四个省市有固定电话业务,所以铁通是当时最急切解决114问题的运营商。为了满足用户查号的需求,通过向监管部门申请号码或与主导运营企业协商,铁通逐渐在部分省市形成了以下的查号方式,一种是将铁通用户号码及相关资料提供给当地主导运营企业,并向主导运营企业交纳一定的费用,广大用户均可通过114查询到铁通用户的号码,这就是目前正在推行的“代查”方式,这种方式的问题是铁通的用户资料要提供给主导企业;另一种是部分省通信管理局核配给铁通一个向用户提供号码查询的接入码(如96114),用户拨打114查询主导运营商的用户号码,拨打96114查询铁通用户号码,这种方式的最大问题是,用户并不知道要查的号码属于哪家运营企业。虽然部分地区通过以上的一种方式向用户提供了号码查询,但还有大部分地区两种方式均没有实现,即用户无法查询到铁通的用户号码,所以,随着铁通本地网覆盖范围不断扩大,用户数量不断增加,铁通面临的号码查询问题越来越突出。
  电信南北分拆后,114成了三家全国固定电话运营企业(电信、网通、铁通及联通部分地区)共同面对的问题,也再一次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如何解决114相关问题已经迫在眉睫。在监管部门的督促下,2003年底,中国电信和中国网通两大主导固定运营企业协商确定,分别在南方和北方通过统一的114平台为对方提供号码代查服务,即非主导固定运营企业将需要查询的用户资料提供给当地的主导运营企业(北方10省为网通,南方21省为电信),并向当地主导固定运营企业交纳每号每月一定的代查费用。根据非歧视性原则,经过协商,两大主导固定运营企业也同意以同等的条件向铁通和联通提供号码代查服务。这是我国首次在多固定运营商环境下确定了全国统一号码查询的方式和相关的费用。这种方式得到了监管部门的认可,信息产业部在2004年5月的文件中确定:“114为各运营企业共用的号码查询服务号码,现阶段采用由固定网主导运营企业为非主导运营企业代查的形式实现114统一号码查询服务” 。目前监管部门正在推动该方案具体实施。
  那么,现有解决方案存在哪些利弊呢?
  信息产业部确定我国现阶段采用“代查”形式实现114统一号码查询服务,最大的好处就是方便了广大用户,无论有多少家运营企业,用户只需要拨打全国统一的114接入码,就可以查到所有固定电信运营企业的用户号码,维持了用户原有的习惯不变,是用户无感知的改革,有效地保护了用户利益,也维护了114的品牌效应。但这是不是114问题的彻底解决办法,一旦实现就永无后顾之忧呢?从目前这种方案的实施情况来看,“代查”方法仍然有很大的局限性。
  1.非主导固定运营企业的商业利益得不到保证。正如《“114困境”的解决之道》(2004年8月23日《通信世界》总第168期)一文作者提到的,解决114问题不但要考虑用户的利益,还要兼顾“电信运营商的商业利益”。“代查”方式中,非主导固定运营企业必须将用户资料提供给主导固定运营企业,一方面,非主导固定运营企业为了满足用户的需求急切希望早日实现114代查;另一方面,非主导固定运营企业也十分担心,为竞争对手提供了自己的商业机密后,是否会有潜在的危机。从这种角度考虑,“代查”方案对非主导固定运营企业似乎有失公平。
  2.遭遇“互联互通”尴尬。既然主导固定运营企业可以获得竞争对手的商业机密,每接收一个用户资料还能从非主导运营企业那里收取一定的“代查费”,而且由此带来的用户查询,还能多收益通话费或结算费,那么主导固定运营企业应该十分愿意接受这种方式,然而现实并非我们期望的那样。换位思考一下就不难理解了,正如存在网间结算而互联互通仍然是个难题一样,114查号已经是用户熟知、不可缺少的一项服务,谁拥有它谁就增加了竞争力,宁可不要额外的收入也不愿意为竞争对手铺路搭桥的想法恐怕在所难免,所以114号码“代查”就必须依靠政府强制执行,既然不是两厢情愿的事情,实施起来就会遇到这样那样的困难,也不免让人担心实施后会不会出现差异化服务、歧视对待等问题,这样用户的利益还是会受到损失。
  二、期待更完善的解决方法
  我国政府一直在寻求多家运营企业环境下的114解决办法,虽然“代查”方式还不完全公平,毕竟能够让用户相互查询到各企业的用户号码,已经向前迈出了一大步。近期过渡方案已经形成,留给我们思考的是远期的彻底解决办法。
  综合用户利益和各运营企业公平等因素,笔者比较同意《“114困境”的解决之道》中作者提出的“成立一个中立的第三方机构或组织”的运作模式,但认为,提供查号服务并不一定就是非盈利的,首先用户查询时要交纳相应的通话费,即使这不足以祢补查号台的运营成本,利用掌握的用户资料可以推出其他的增值服务,大家熟知的“黄页”就是典型的例子,主导运营企业也在这方面做出了很多的尝试。这里的关键问题是用户资源属于企业所有还是国家所有,如果认为用户资源是由码号资源派生出来的,而码号资源属国家所有,则用户资源也归国家所有,那么国家指定第三方运营114业务时,由用户资源带来的收益可归第三方所有;如果认为用户是运营企业发展的,而且已有规定要求使用码号资源要向国家交纳资源占用费,相当于国家把码号出租给运营企业使用,那么也可以认为用户资源归企业所有,这就不能让运营企业(尤其是资源量大的主导企业)无偿地将拥有的资源及附带的收益全部转让。
  考虑到上面的因素,笔者认为可以采用数据库共享方式。也就是各运营企业各自建设并维护自己的数据库,这样可充分利用运营企业现有的设备资源,不需政府额外投资。运营模式可以有以下两种。
  一种是成立中立的第三方机构运营114,第三方通过访问各运营企业的数据库向用户提供统一的查询服务,这样各运营企业之间数据库相互独立,可保护各自的商业机密,但需要第三方投入大量的人力成本,当然可以通过雇佣各企业的查号台人员来解决。
  另一种是各运营企业各自成立查询服务台(目前很多企业已经存在),各企业的数据库通过对等或按照访问量结算等方式互相开放,共享资源,共同向用户提供查询服务。用户拨叫方式可以保持现有习惯不变,即各运营企业共同使用统一的号码114,将呼叫接入到用户归属的运营企业的查询服务台,或者将114扩展(如114XX)分配给不同的运营企业,但用户拨打任何一个114XX都能查到各运营企业的用户号码。但这种方式有一个致命的缺点就是各企业的用户资料要公开,这种公开是相互的,而不是单向的,这在国外也有先例(如芬兰)。
  另外,由于历史等诸多原因,114查号的重点强调固定电话用户,但随着通信业的发展,移动电话的普及,移动用户也存在在114查号台上公开自己号码的需求,看看报纸上形形色色的广告就能知道,这也是下一步方案中不能忽略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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