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8”是司法行政机关与电信局,通过在“160”电话信息台上设立的法律服务专用电话。“148”谐音“要司法”,是司法部自1998年起在全国推广的法律服务专用电话,寓意为寻求法律帮助请找司法行政机关。
“148”的主要任务,一是解答法律咨询,对需要受理的案件,及时分流给有关处所办理;二是接受委托,提供律师、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业务等方面的服务;三是对于接报的引起冲突的纠纷、群体性事件以及确需上门服务的问题,指派当地司法所、法律服务所或机动服务队伍上门服务;四是搞好外部协作联动;五是掌握社情民情,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六是代为受理对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和法律服务执业人员的投诉和举报。
福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