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展红:我们参考一下国外城市地铁的月票制度,就可以解决你的提问。国外大城市如同北京,现在已经有了6环道路,因此地铁通达的范围就可以分为6个不同的半径,若想不受区域限制就要缴最高的月票费。如果你只购买了最低月票,但你要去更远的地方,你就必须单独购买超出区域部分的票,否则被查出这段无票,将做出10倍以上的罚款。更有意思地是,为了避免大量游客购买月票、旬票和周票冲击上班族乘车高峰期,因此,又推出非高峰期使用的低价月票。
地铁在各国都跟电信业一样,是为公众服务的受管制的行业。地铁能够按照市场规律做到的事情,为什么互联网上就做不到?显然互联网应用和业务有了统一的标识,就可以做到差别定价,网站也必须对不同等级业务可能导致的不同价格明确标识,由用户在知情下自由选择。这样就不需要运营商去对每个用户分别按流量计费,更不用去封杀什么新的应用,只要新的应用必须事先注册业务等级,从而降低了计费成本。
最后,还有一点特别重要,就是互联网终端用户和SP、CP提供商都要向电信运营商交接入费,这就是所谓“双边市场”,这两边谁应该为高等级带宽业务付出更多的费用,这是地铁月票制不存在的问题。实际上,这是运营商的策略问题,在不同阶段给以两边不同的倾斜,甚至优惠,以期达到更快地发展。
计算机世界网(www.ccw.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