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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急救中心倒卖患者信息获证实 接线员被开除

2013-06-08 10:27:59   作者:   来源:浙江在线    评论:0  点击:



  根据目前的调查情况,温州市卫生局对厉某等人作出处理决定:

  对市急救中心职工林某、厉某给予开除,对临时工作人员林某、叶某予以辞退;对市急救中心调度科副科长吴某给予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并免去其调度科副科长职务;对市急救中心主要负责人陈某给予记过处分。

  卫生局表示,目前调查只发现厉某等4人与郑、胡有利益交换,未发现其他情况。但据郑女士和驾驶员胡某交待,温州市急救中心的工作人员不只与他们保持联系,但具体是谁,郑某、胡某也不清楚。

  对此,温州市卫生局表示,会进一步调查,如有发现坚决查处。

  胡方杰说,此次事件反映出市卫生系统在管理上存在薄弱的地方,接下来市卫生局将严格加强管理,开展内部的整顿,以确保公众重树对120急救热线的信心。

  非法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可判刑

  在此事件中,120急救中心该承担怎样的责任?

  浙江瓯江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汪泽琳认为:温州市急救中心很明显有过错责任,如果因此导致患者病情加重或者死亡,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非法泄露或者非法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罪,情节严重的要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当天救护车上的随车医生是治痔疮的

  患者黄先生是突发消化道内出血,并出现肝、肾、肺等多处脏器并发症,但据温州市卫生局的调查,事发当天出现在转运救护车上的随车医生,竟然是一名治疗痔疮的外科医生。

  该医生姓徐,在温州中山医院肛肠科任职。救护车司机胡某称,两人之前曾有过合作,当时送一位病人去平阳,给了徐某200元劳务费。

  记者从卫生部官方网站查询到,徐某确有医师执业资格,执业范围是外科。

  温州中山医院有关负责人说,最近1个月徐某都没有上班了。该医院没有急诊室,也没有配备救护车,医生是不能接诊急诊病人的。

  另外,胡某驾驶的救护车上,喷绘有“浙江医疗急救”字样,但根据规定,医院配备的救护车,必须在车上标示医院的名称。

  也就是说,这辆车有混充120救护车的嫌疑。

  对此,温州市卫生局党委委员胡方杰表示,如果查实温州华侨伤骨科医院有违规行为,将取消其配备救护车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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